江陵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江陵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6日江陵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江陵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徐忠德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加强执行工作力度,服务共同缔造,着力推进现代化法院建设,为加快建设绿色低碳高效发展示范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陵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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