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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江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被阅读1958次, 日期 2024-01-06【打印】 【关闭窗口

江陵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

关于江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16日江陵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通过)

 

江陵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余丰泳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切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聚焦法律监督职能,加强自身建设,深化改革创新,依法能动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加快建设绿色低碳高效发展示范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陵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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