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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军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来源: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被阅读1119次, 日期 2025-06-13【打印】 【关闭窗口

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军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5613日江陵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有关规定及李军(县供电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陈林权、彭江陵、张健、刘磊5名同志的辞呈,江陵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军陈林权彭江陵、张健、刘磊5名同志辞去江陵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李军同志江陵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并报江陵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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