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罗勇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5年9月12日江陵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有关规定及罗勇、雷卫忠、路铭亮、蔡京、马德山、刘明、陈军、陈华兵等8名同志的辞呈,江陵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罗勇、雷卫忠、路铭亮、蔡京、马德山、刘明、陈军、陈华兵等8名同志辞去江陵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雷卫忠同志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陈华兵同志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并报江陵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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