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2月31日江陵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江陵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汪新华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江陵实践,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努力为“勇当跨越式发展先锋、奋力再造一个新江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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