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江陵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2月31日江陵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江陵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徐忠德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2025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平安稳定,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稳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努力为“勇当跨越式发展先锋、奋力再造一个新江陵”贡献更多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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