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8日江陵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江陵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审查并根据本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5年县级预算和2015年县直部门预算。批准县财政局局长张传宏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江陵县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15年县级预算在执行中如需变更,授权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