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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江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江陵县人大 , 被阅读11017次, 日期 2015-01-19【打印】 【关闭窗口

 2015118日江陵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江陵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刘金梅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检察改革,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健全监督机制,规范监督行为,从严治检,公正司法,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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