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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待遇的建议

来源:江陵县人大 , 被阅读20494次, 日期 2015-04-24【打印】 【关闭窗口

    代表姓名:马小妮    联系方式:13797511998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县委、县政府对社区基层工作的高度重视,社区已不再是过去传统意义上的居委会,工作较为单一,时间较为自由。目前社区基层事务多,涉及各部门业务工作量大,凡涉及城镇居民群众的事务基本都由社区办理,但江陵县三个城区社区工作人员待遇较低,书记1200/月,主任1100/月,委员1000/月,年底绩效考核后才达到人均1320/月,此待遇与现有各行业及物价生活水平及与社区实行工作量不相符;并且社区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也未解决。建议按江发[2010]9号文件执行,落实社区工作人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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