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工作报告
>> 工作报告
最新新闻
县七届人大代表第三期培训班
江陵县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
江陵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
江陵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
江陵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
江陵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
江陵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
江陵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
您当前的位置: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工作报告>>工作报告

江陵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 , 被阅读2004次, 日期 2014-09-15【打印】 【关闭窗口
 

——201419日在江陵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江陵县人民法院院长  姚国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工作情况

2013年,我院围绕县委工作大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通过扎实开展“审判管理促进年”和“转变作风年”活动①,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一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69件,审结2105件,结案率为97%,审限内结案率达100%

一、忠实履行审判职责,着力维护公平正义。

坚持宽严相济,依法惩治犯罪。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44件,审结125件,结案率86.8%,判处犯罪分子198人。坚持把加强刑事审判作为平安创建活动的首要任务②,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贩卖毒品、“两抢一盗”类犯罪,依法审理了鹿占领等人侵犯著作权案、刘礼强虚开增值税发票案、黄发家等人偷越国边境案等一批新型犯罪案件。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坚决予以严惩,已决犯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5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8人;对情节轻微以及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适用非监禁刑,全部落实社区矫正帮扶措施,教育、惩处两不误,减少社会矛盾。健全防止冤假错案工作机制,落实法官办案终身负责制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确保程序优先、证据裁判、量刑规范。强化司法人权保障,重视被害人合法权益,对提起民事赔偿的4件刑附民案件,除1件因诉讼主体资格问题不予受理外,均达成调解协议,平息了怨气,消除了隐患。

妥处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通过依法裁判民商事案件,引导社会风尚,维护发展秩序,提升人民生活幸福指数。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906件,审结883件,结案率97.5%。积极应对我县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快速发展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妥善审结涉企合同、金融类案件80件,引导和支持合法商业行为,促进规范市场秩序。高度重视民生民利,依法审结婚姻家庭、侵权赔偿、民间借贷、劳动争议、保险理赔等类型案件407件,尊重和保护公序良俗,促进社会关系和睦。

创新执行方式,保障合法权益。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15件,结案93件,结案率80.87%,实际执结案件71件,执行到位金额2627万元,实际执结率76%。部署开展专项执行活动,建立了被执行人失信黑名单制度③,将2名“老赖”被执行人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专网公开曝光,通过与公安、工商、税务、土地、房管、银行等相关部门密切合作,依法对其限制离境和限制高消费,以强有力的执行威慑,迫使其主动履行义务,推动重塑社会诚信体系。加大惩治规避执行力度,对14名恶意转移财产和企图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及时给予司法拘留,确保生效文书裁判内容得到兑现,杜绝出现“法律白条”。

坚持司法引导,促进依法行政。行政审判工作坚持正确司法导向,既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4件,审结4件。我院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和解机制,以理顺“官民”关系为根本,通过灵活运用协调手段解决行政纷争,增进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理解与信任,去年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均为调解结案。同时,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行政机关进行沟通,适时发出司法建议,帮助其纠正和完善执法行为。

二、践行宗旨主动作为,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围绕中心工作,护航经济发展。结合我县工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实施意见》和《江陵县人民法院“联系重点企业”工作方案》,把工作触角延伸到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通过县电视台公开作出五项服务承诺,在全院抽调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企业服务队,推行法官上门服务。法院院长作为县工业领导小组的责任领导,主动联系美帆金属、恒立电器等县重点培育企业,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帮助解决实际困难。5月,我院在走访美帆时了解到该公司因残疾员工较多,给企业管理带来很大不便,我们及时与相关部门协调,向该公司援助了一批康复器材。同时,积极参与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砖石路霸、非法融资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治理,配合县委大力整顿市场环境,保护交易安全。

强化便民措施,注重服务质量。完善诉讼服务窗口建设,构建诉讼引导、立案审查、风险告知、案件分流、信访接待“一站式”工作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探索开展案件信息查询、庭审公告、信访投诉、执行动态等在线服务。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告状难”问题,编印了《诉讼服务指南》免费发放给群众,将案件从起诉、审理到执行的每个环节需要办理和注意的事项,一一详细列明,明确要求法官在回答咨询时必须“一次性”告知,确保当事人起诉不跑冤枉路、不做无用功。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部分生活特别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款13万元。

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完善诉调对接平台④,依法审查、确认非诉调解协议,推进“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全年共办理司法确认案件1000余件,及时高效地化解社会矛盾。建立民事案件全程调解、刑事自诉案件引导调解、行政诉讼协调和解的工作机制,将诉讼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全过程,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结案率达45%。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先后3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群众代表到院旁听典型案件开庭审理,组织干警深入乡镇、农村、企业听取意见、摸排纠纷、参与调处,坚持以案说法、寓教于审、定纷止争,取得较好地社会效果。

三、落实司法改革任务,努力打造公信法院。

推动诉访分离,完善接处机制。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相关部署和要求⑤,成立了由“一把手”挂帅的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了专门的信访接待窗口,在法院外网上开通“院长信箱”,实行院领导工作日带班接访,根据群众反映事由的不同区别对待、分类处理。对属于涉诉信访案件的,先由立案庭审查后提出处理建议,导入司法程序依法解决;对不属于涉诉信访案件的,向群众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并及时向上级党委汇报,配合相关部门共同解决。开展涉诉信访案件清理活动,对全院涉诉信访案件和有信访隐患的案件进行摸底,逐一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实行限时办结、责任倒查。2013年,我院共接待群众来访6280余人次,未发生进京上访或恶性上访事件。

推进审判公开,倡导阳光司法。按照最高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和省高院《关于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江陵县人民法院司法公开活动方案》⑥,内容包括立案公开、审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等五大方面内容。在办公区域醒目位置设立宣传牌,公布审判工作流程和诉讼收费标准,开通了法院门户网站,建立审判信息发布制度、电子档案和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大胆尝试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提高法院工作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当事人对司法权运行过程的知情权。去年,我院共有161篇裁判文书上网,被省高院确定为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⑦。

深化审判管理,提高办案质效。强化审判层级管理和条块联动,修订了《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对审委会讨论案件范围和议事程序作出重大调整,进一步明确了各类审判主体的责任范围,强化审委会对全院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职责。健全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质量评估、审判绩效考核“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实现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常态化,坚持每月一汇总、一总结、一通报。组织开展裁判文书、庭审活动和案件质量评查,共评查各类案件931件、各类裁判文书226份、庭审活动3次,及时发现和纠正了办案过程中的瑕疵,取得明显效果。根据市中院通报,去年我院无一起超审限结案,一审服判息诉率、发回重审改判率、实际执行率等反映办案质量的关键性指标持续改善,审判质效不断提升。

四、狠抓法官队伍建设,大力提升司法水平。

突出党建工作,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全面落实最高院“支部建在庭上”的要求,对机关总支下辖5个党支部进行改选,增强基层组织活力。制定《院党组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例会和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领导班子的学习能力、决策能力、创新能力、示范能力。认真开展“学创”主题教育、“人民法官为人民”实践活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引导全体干警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坚持司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接受人大评议,切实改进作风。以县人大常委会对我院开展工作评议为契机⑧,狠抓司法作风建设。组织干警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向全县233位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公开信,邀请136位社会各界代表进行座谈,发出调查问卷131份,广泛听取意见建议,针对薄弱环节认真整改,促进审判工作提能增效。进一步加强机关内部管理,推行警车管理方式改革,严格公务开支审批程序,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坚持节俭办事、量入为出,杜绝大手大脚、铺张浪费。10月,省、市两级法院司法巡查组先后到我院就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行暗访,未发现一起违纪违规的情况,得到上级法院肯定。

推进创先争优,增强司法能力。着力建设“学习型”法院,组建青年干警学习小组,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新建了机关图书室,广泛开展“书香文苑”读书活动。鼓励干警进行高等在职教育,全年共选派干警36人次参加各类专业培训班,有5人参加在职研究生考试,有1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建立岗位练兵平台,开展庭审观摩评议、优秀案件评查、优秀文书评选等活动,抓好资深法官对年轻法官的“传、帮、带”,提高司法实践能力。加强后备人才的储备和培养,对优秀的年轻法官不拘一格、大胆任用,去年提请人大新任命5名审判员、4名副庭长。

开展纪律整顿,确保公正廉洁。组织干警到江北监狱接受警示教育,结合上海高院4名法官违法违纪反面案例,开展“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群众观点讨论活动,教育、督促全体干警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组织干警学习新党章,邀请县纪委和县政法委领导到院上党课,努力提高干警的理论素养,铸就忠诚可靠的政治品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会员卡清理,要求每名干警如实填写《违规经商营利自查申报表》,签署《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加大违纪违规查处力度,坚持“零容忍”态度,对2名公车私用的干警依纪依规作出严肃处理。深入挖掘和培养先进典型,我院办公室主任王锐被最高院确定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候选对象,是荆州法院系统唯一入选参评的法官。

深化文化建设,凝聚发展动力。我院着眼于审判事业的长远发展,积极充实法院文化的内涵和外延。在硬件设施上,美化法院办公环境,建成审判综合服务楼,重新修整机关院落,安装现代化审判流程、绩效考核的管理软件,建造塑胶篮球场和乒乓球室、羽毛球场等体育锻炼设施,丰富干警文化生活。在软件设施上,提炼了院训、院精神,在院办公楼开设了文化长廊,设置了学习园地。“十一”国庆前夕,组织干警走访慰问老红军、老党员,接受传统教育。法院硬件和软件建设的双管齐下、常抓不懈,使得干警活力倍增。

五、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改进各项工作。

一年来,我们坚持把接受监督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保证,牢固树立“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的观念,不断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工作意识。坚持重大事项向县委、人大汇报制度,主动接受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通过报告专项工作、寄送信息简报、举办座谈会等形式定期向人大代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33人次,邀请人大代表监督员和政协民主监督员到院座谈2次;高度重视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监督工作和人大代表建议的落实工作,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并及时回复;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监督审判活动、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作用,我院17名人民陪审员尽职尽责,全年参审各类案件362 件,为促进司法公正作出了贡献。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我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离不开县委正确领导、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借此机会,我代表全体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形势的发展也使法院面临很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还不高;法院内部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改进;法官队伍的司法能力与人民群众的司法期待还有差距;司法公信力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4年工作思路

2014年,我院的工作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以司法公正为目标,以审判执行为中心,以司法为民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审判管理为抓手,全面加强法院各项工作,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我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一)努力探索司法规律,不断增强服务社会大局的能力。

围绕我县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新要求,积极探索新的司法保障和服务方式。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民事审判,稳妥高效地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及时制裁违法欺诈、恶意违约等失信行为,促进社会诚信建设。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强化诉调对接和法制宣传等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预防社会矛盾发生。

(二)竭力履行法律职责,不断增强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继续强化专家型、学者型法官建设,多渠道提高干警执法办案能力,适应审判任务的新要求。加强教育培训和技能练兵,进一步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准确把握法律精神,避免“同案不同判”现象的出现,引导当事人对司法裁判产生稳定预期,依法解决各类纠纷。坚持群众路线,增强裁判文书说理和事实认定能力,保障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提高司法裁判公信力。完善执行机制,增强司法权威,努力破解执行难问题。

(三)大力深化改革创新,不断增强破解发展难题的能力。

着眼于司法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以敢为人先的精神,奋力推进改革创新,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⑨。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诉讼便民服务,加快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和裁判文书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坚持科技强院,以公开促公正,提升群众满意度。继续加强和创新审判管理,确保审判执行活动规范有序,提升审判质效水平。认真落实司法改革各项部署,有序推进诉访分离,妥善应对过渡期间涉诉信访新情况,维护社会稳定。

(四)强力推进文化建设,不断增强促进司法权威的能力。

把文化建设作为引领法院科学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充分发挥法院文化的导向、凝聚、激励和约束功能,使其成为展示司法魅力、增进公众认同的重要途径。坚持以文化涵养法官队伍,以文化促进审判工作,以文化推动法院发展,大力加强各种文化设施和载体建设,通过信息化、网络化、制度化手段加速推进法院文化的建设和传播,展现公正廉洁形象,不断增强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

(五)着力抓好队伍建设,不断增强保障廉洁司法的能力。

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增强法官职业尊荣感。坚持公道正派用人,关心培养干部,努力营造“安心干事业,用心谋发展”的良好环境。完善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监察员、任职回避等各项制度,强化内外监督约束,打造一支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县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开拓创新的精神,努力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江陵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相关用语的说明

0一三年一月九日

江陵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相关用语的说明

1“两年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全国、全省法院工作会议精神,经院党组研究决定,于2013年部署开展以“主攻瑕疵案件、促进竞进提质”为主题的审判管理促进年和转变作风年活动,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

2、平安创建活动:为促使我县刑事犯罪案件、重大公共安全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数量等主要指标进一步下降,群众安全感进一步上升,经县委、县政府研究,下发《平安江陵建设行动方案》,部署在全县开展平安创建活动。

3、被执行人失信名单:为更好化解执行难,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今后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规定所列明的失信行为的,将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受到信用惩戒。

4、诉调对接平台:诉讼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工作机制,民事纠纷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后,当事人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如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对方可据此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无须另外提起诉讼程序。

5、诉访分离:中央政法委部署的政法四大重点改革项目之一,主要目的是推动涉法涉诉信访从普通信访中分离出来,今后凡属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由司法部门根据情况导入司法程序解决,不属于涉法涉诉信访的纳入地方政府信访维稳机制解决,目前相关部门正对此项工作开展调研。

6、司法公开:党的十八大会议后,最高人民法院新一届党组将司法公开作为法院系统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具体来讲包括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和裁判文书公开三大平台建设。

7、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范围内筛选,确定首批32家基层法院为湖北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我院代表荆州法院系统获选。

8、人大工作评议:去年1月,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包括我院在内的7家单位开展工作评议,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我院研究制定了《2013年度接受人大工作评议实施方案》,明确了具体任务和目标,扎实进行整改,有效促进审判工作健康发展。

9、司法体制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最高人民法院和相关部门专门成立了司法改革办公室,可以预见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司法权运行机制将会更加科学、更加完备。


版权所有 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郝穴镇江陵大道128号 电话:0716-4732128
备案号:鄂Icp备1400552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