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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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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江陵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实施江陵县内荆河治理和乡镇供水及污水治理PPP项目的议案》决议

来源: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被阅读1905次, 日期 2017-12-08【打印】 【关闭窗口

(20171117日江陵县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通过)

  

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提请实施江陵县内荆河治理和乡镇供水及污水治理PPP项目的议案》。根据会议审议意见和县人大财政经济委的审查报告,会议认为,实施江陵县内荆河治理和乡镇供水及污水治理PPP项目对于改善民生、加强环境治理、推进城市发展都具有积极意义会议同意并批准实施该PPP项目。

    会议要求,为保证项目质量和效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细化工程方案,完善项目合同及附件约定做好招投标工作,选择实力雄厚的社会资本方,使项目投资运行更加合理、慎重、节省、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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