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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物流中心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被阅读1178次, 日期 2017-11-20【打印】 【关闭窗口

江陵县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发改局长李国权同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县物流中心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全县2017年前三季度经济社会呈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但也存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进展不快,运营模式、投资方式、优惠政策等方面的前期准备不充分,对外推介、对上争取力度不够等问题。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坚持高标准规划。加强同设计单位的联系,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谋划、全方位对接”的要求不动摇,积极配合协调设计单位加快推进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按期高质量地完成总体规划编制的审定工作。

二、抓紧谋划相关政策。在投资方式,运行模式等方面理顺思路,尽快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征迁群众生活生产安置等政策,启动一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升现代物流产业园的社会影响力和业界吸引力,为招商引资收到实效,创造有利条件。

三、加大项目争取力度。积极争取主要领导、重要部门的全力参与现代物流产业园的招商引资和对上政策支持的活动,力争现代物流产业园项目挤进国家部委项目的“笼子”,挤进省、市的发展战略,为全面推进现代物流产业园的建设开发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四、加强规划管控。进一步抓紧抓好规划区范围内的日常管控不放松,不断巩固码头综合整治和拆违控建的阶段成果,营造稳定和谐的建设氛围。

根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县人民政府应当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并在六个月内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处理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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