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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视察全县社会救助工作

来源: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被阅读1023次, 日期 2017-03-30【打印】 【关闭窗口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安排和“2017年度工作要点”的要求,221日至23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视察组,由副主任代长征带队对全县社会救助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召开了部分民政工作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对资市镇、马家寨乡和县福利院的管理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走访了被救助的困难群众,集中听取了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讨论交流了视察意见和建议。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视察组认为,2016年全县深入贯彻《湖北省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工作,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健全,工作机制逐步完善,通过强化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治理整顿,社会救助工作程序不断规范,“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功能得到了充分体现。截止年底,全县共有城乡低保对象3634户、6245人,累计发放低保金1460.5万元(城镇低保月平均补助317/人,农村低保月平均补助158/人);全县共有农村五保户532人,其中集中供养221人,分散供养311人;全县8所福利院,共有供养床位551张,实际入住228人;全县实施医疗救助21962人次,发放救助金464.3万元;实施临时救助401人次,发放救助资金45.75万元;同时对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农村孤儿和城镇“三无”人员等特殊群体累计发放救助金1071.7万元……,社会救助工作为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稳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

视察组指出,当前我县社会救助工作还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社会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救助主体多,缺乏有效的统筹协调,救助资金和力量零散,各单位自主裁量,社会救助成了多头救济,救助标准与特别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差距较大。二是社会救助工作基础薄弱。社会救助工作具有项目多、信息量大、覆盖面广,操作程序严格的特点,由于信息平台的建设滞后,共享信息资源的工作没有真正落实,加之人手少、待遇低,责任追究和整改要求严厉,基层工作人员不敢作为,信心不足的倾向比较普遍,积极性和主动性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三是由于基础建设投入不足,硬件设施和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服务水平明确滞后,目前流浪乞讨救助、重度残疾人救助、精神病人救助、困境儿童救助等方面的功能缺失,福利院床位闲置,入住率仅有41%,严重影响了政府托底救助的实效。

视察组建议:一要切实加强社会救助的组织领导。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分析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体制机制的重大问题,及时解决工作人员配备、经费保障、责任落实等具体问题,统筹规划社会救助全局,真正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大救助”格局。二要建立和完善各项社会救助规则体系,确保国家的救助政策惠及每个困难群众,重点抓紧制定出台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查、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农村困难家庭收入评估、农村五保户供养、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应急救灾体系等方面的实施方案与办法,逐步实行社会救助工作精细化管理。三要统筹项目资源,做大社会救助“蛋糕”。加强社会救助项目的研究,把握国家的政策导向,努力争取中省项目投资支持,精心谋划,分年实施,逐步完成流浪乞讨、残疾人救助、救灾物质储备、困境儿童救助、精神病人救助等一批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善现有硬件设施条件,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服务水平,使政府托底救助的功能不断加以完善;整合项目资金,压缩部门和个人对救助项目和标准的自由裁量、分散使用现象,实行社会救助项目资金集中使用;要按照“地方政府对民生投入只增不减”的原则,落实县级配套资金,合理高效地用好项目结转资金,最大限度提高社会救助资金的使用效能。四要加大社会救助的宣传培训力度。社会救助工作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事关千千万万个困难群众,政策要求严格,操作程序复杂,责任追究严厉,通过培训宣传解决好民政工作人员信心不足、能力不够、担当创新意识不强的问题,确保国家社会救助政策落实精准不走样,干部做事安全敢作为;通过培训宣传,提高救助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增进广大群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社会氛围。

视察组成员:代长征、李静、万海青、徐峰、李江平、黄发标、潘友明、李时洲、黄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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