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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2016年12月9日)

来源: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被阅读12002次, 日期 2016-12-30【打印】 【关闭窗口

──2016129日在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江陵县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慧兰

各位代表:

我受江陵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县五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进展的五年,是我县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积极推进的五年,也是我县人大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取得新成绩的五年。县五届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各项工作在历届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奠定的基础上有了新的进步,为保障和促进江陵经济社会加速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共听取和审议县“一府两院”工作报告62个,组织视察调研50次,开展执法检查13次,作出决议决定26个,发出审议意见62期,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3件,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82人次,补选市人大代表10名、县人大代表24名,接受5名市人大代表、15名县人大代表辞职,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320批次1266人次。

一、积极服务发展大局

五年来,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委的决策部署,做到在指导思想上突出发展,在工作安排上服从发展,在具体措施上支持发展,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不懈努力。

促进工业经济健康运行。工业是县域经济发展的命脉。为落实县委“把项目建设作为县域经济发展唯一载体”的要求,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重点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后,既对我县大项目、大园区、大产业建设的态势给予充分肯定,又对项目质量与进度、安全与环保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加强项目的策划、储备,严格项目准入机制,加强项目跟踪督办,优化投资环境,确保项目引得进、安得下、发展得好。为推进县煤电港化产业园建设步伐,常委会审议批准了《湖北省江陵经济开发区煤电港化产业园总体规划(20142030)》,并作出决议,提出严格执行规划,注重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资源有效对接等建议。对城东工业园企业运行情况进行调研后,提出了理顺管理体制、全面清理闲置土地,启动企业“成长工程”,尽快实现效益满园等建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情况的报告后,建议围绕主导产业进行招商,关爱企业家,支持投资者,进一步把实体经济做大做强。

促进农业稳步发展。农业是县域经济发展的基础。为深化农村改革,提升村级治理能力,常委会审议批准了《江陵县人民政府关于行政村区划调整的议案》,并作出决议。为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常委会对水稻、水产、生猪、蔬菜等特色产业进行专题视察,充分肯定我县农业发展的基础好、空间大、后劲足,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的投入,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推进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后,认真分析了我县在防洪、抗旱、排涝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议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抢抓重大机遇,加强以排灌沟渠、中小泵站、村组路、机耕道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农业旱涝保收能力。为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绿满江陵”实施情况的报告后,提出了注重规划引领,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培育新型的苗木市场主体等建议。常委会还对“菜蓝子”工程建设、土地整理、粮食流通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工作,进行了视察、调查、检查。

促进交通和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交通和城建是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撑。在交通方面,常委会十分关注全县构筑大交通的规划和布局、在建工程的质量和进度、港口建设和水上运输问题。先后调研沙公、江北、潜石高速公路江陵段建设和宝莲综合码头、石化码头建设情况,多次视察城市公共交通和村村通客车工作,连续三年对农村公路养护进行跟踪督办,看现场、查质量、提建议。在城建方面,常委会围绕规划与执行、建设与管理工作,专题视察城区卫生环境整治、园林绿化工程、内荆河治理、龙渊湖生态公园建设情况,提出要重点治理居民小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的“脏乱差”问题,进一步优化人居和出行环境。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常委会先后对城区生活污水、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实施、保护饮用水源、秸杆禁烧等工作进行视察调研,提出要着力推进企业减排、水体保护、环境监测和环保执法工作,守护好江陵的蓝天碧水。常委会还审议批准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江陵中心城区由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调整为禁止燃放的议案》,并作出决定,支持县人民政府推进城市管理工作。

二、依法行使监督职权

常委会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结合,既注重程序性监督,又注重实质性监督,抓重点、查问题、督整改,较好地促进了“一府两院”工作。

加强预算和审计监督2014年,常委会根据监督法和预算法的规定,作出了加强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的决定。按照“预工委预审、主任会议初审、常委会审议、大会审批”的程序,对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社保基金等四本预算进行了全面审查。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常委会审议批准了《江陵县人民政府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议案》,并作出决议,同意将财政存量资金41534万元由县人民政府统筹安排,集中力量办大事。审议批准了《江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将政府建设项目资金及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议案》,并作出决议,同意将政府建设项目资金及政府购买服务资金36亿元分年度纳入县本级预算管理,并切实做好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保证资金高效使用。为了规范预算管理,强化审计监督,常委会对2013年以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专题询问。询问中,就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等审计查出的问题,与县人民政府11个部门负责人进行了面对面的“问”与“答”。询问后,形成了审议意见,对跟踪问效作出部署,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强化整改,促进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加强政务服务监督。为了促进依法行政,凝聚发展合力,常委会分批次对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垂管部门,县人民法院开展了工作评议,评议工作分为“宣传发动、走访调查、督查整改、集中评议”四个阶段。宣传发动中利用拍摄专题片和编印宣传手册等手段,将被评单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目标任务等向社会公开。走访调查时通过察看现场、集中座谈、问卷调查、被评单位自查,对被评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确定整改重点。督查整改阶段采取专题督办、交叉检查、暗访督查等形式,督促被评单位边整边改。集中评议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分别由常委会组成人员、评议工作组和人大代表监督小组、乡镇(监狱、管理区)人大采用百分制量化评分。五年来,共对30家单位开展了工作评议,有29家被评为满意单位,1家被评为基本满意单位。通过评议,评出了各部门加快江陵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力、新干劲、新作风。

加强民生事业监督。常委会紧紧围绕民生事业中的全局性、现实性问题开展视察、检查,努力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食品安全情况的报告后,提出了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开展食品加工“小作坊”综合整治、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增强职能部门综合协调和监管能力等建议,并进行跟踪督办,积极维护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针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就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快素质教育推进步伐、提高教育质量提出意见建议。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问题,先后到乡镇、村多家医疗机构调研,要求进一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加强医疗市场整治,强化服务举措,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专题视察住房保障工作,重点察看城区安置房、还迁房、廉租房的建设情况,发挥了人大的监督促进作用。常委会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坚持主任会议成员信访接待、信访联席会议和信息月报等制度,加大对重大、疑难、紧急信访事项的协调处理和信访件的交办、转办、督办力度,督促有关部门依法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法涉诉问题。

加强行政执法和司法监督。在普法工作方面,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规划情况的报告后,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的决议》,开展了“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在每年124日国家宪法日期间,支持各部门、各单位通过多种方式,以宪法为中心,以行业法律法规为重点,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扩大了宪法、法律的影响力。在执法工作方面,重点对渔业法、食品安全法、消防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烟草专卖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检查。在司法工作方面,先后到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对提高民事审判质量、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开展法律监督、完善治安防控体系、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进行视察;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常委会对我县执法、司法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积极评价,也指出了少数单位法治观念不强、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问题,强调要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杜绝不作为、乱作为,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执法司法的公平正义。

    三、有序开展选举任免工作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选举任免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保证。今年是换届选举之年,常委会坚持讲政治、讲大局、讲规矩,做到民主决策,依法任免,保障了党委意图和人民意愿实现。

认真开展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是我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常委会周密部署、科学谋划,报请县委转发了《关于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成立了县、乡选举委员会及工作专班,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选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了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序进行。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做到了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认真做好选民登记,依法保障选民权利,推荐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严格组织审核考察,扎实开展投票选举。新选出的县六届人大代表结构进一步优化,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少数民族代表的比例比上一届有所上升,党政干部的比例有所降低;妇女代表、非党代表的比例有所增加,党员代表的比例有所降低,换届选举工作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

规范有序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切实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保证了地方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五年来,先后任免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负责人18人;决定任命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1人、副县长12人,接受1名县人民政府县长、7名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的辞职,决定任免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任、局长46人;任命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1人,接受1名院长的辞职,任免副院长4人、庭长6人、副庭长15人、审判员11人、人民陪审员26人,撤销审判委员会委员1人、庭长1人、审判员1人;任命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1人,接受1名检察长的辞职,任免副检察长5人、检察委员会委员2人、检察员7人。任命前,掌握了解拟任人员的基本情况,对“两院”拟任职人员进行任前调查,了解其任职资格和条件,并向常委会提出审查报告;统一组织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合格后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任命中,认真审议人事议案,严格执行供职报告、现场颁发任命书等程序。任命后,注重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活动中,把人事监督与工作监督相结合。2016年初,常委会制定了《江陵县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为9个乡镇人大统一购置宪法宣誓台,规范全县宪法宣誓活动,进一步增强了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坚持服务代表的理念,以支持、保障和规范代表依法履职为重点,加大代表工作力度,代表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服务代表履职。一是拓宽知情知政渠道。坚持做到将常委会会议建议议题提前一周在县电视台公告,为代表寄送人大资料,通报人大工作情况;联系“一府两院”工作机构为代表寄送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审判、检察相关工作资料;有计划地安排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增强了代表管理国家事务的责任感。二是加强代表培训。邀请省人大立法中心原副主任孙少衡、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李早德等进行宪法、监督法专题讲座;以“人大代表之家”为依托,定期组织代表学习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和人大工作知识,提高了代表的法律意识和履职能力。三是建立联系制度。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及时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密切与选民的联系。坚持在每年七月份开展“联系代表月”活动,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农村、企业、社区,共走访代表185人次,收集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148条,及时转交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

搭建履职平台。一是开展“万名代表促壮腰”活动。为动员人大代表更好地参与经济建设,常委会组织全县843名四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全市“万名代表促壮腰”活动。以“六进六访”为基本形式,以“八个一”为主要内容,先后开展了行政服务、金融服务、法治服务、基础性设施建设、生态建设监督;开展了比组织领导、比特色工作、比依法履职、比办理实事、比干事创业、比联系群众的竞赛活动。各级代表发挥优势,“双岗”履职,涌现了一批引进项目、壮大企业、扶贫帮困的先进典型。二是推进“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常委会统一“人大代表之家”创建标准,做到有固定场所、有国旗国徽、有代表公示、有学习资料、有工作计划、有活动记录、有视察调研报告。召开观摩会、现场会,推进了“人大代表之家”的规范化建设。各乡镇(监狱、管理区)人大以“人大代表之家”为依托,每季度组织代表小组,围绕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集中视察;每年组织代表走访原选区选民,并进行书面和口头述职。三是开展代表监督小组活动。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向全县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和窗口、行业单位委派人大代表监督小组的决定》,将全体代表划分为20个监督小组,委派到62家单位实施监督。五年来,被监督单位主动向监督小组汇报工作,虚心听取监督小组的意见和建议。各监督小组切实履行职责,到被监督单位开展视察、检查,促进了被监督单位更好地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我县开展代表监督小组工作的作法,在《中国人大》2016年第17期刊登。

督办代表建议。常委会从三个关键环节入手,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有力支持。一是把握好代表议案、建议提出环节。人代会前,要求各乡镇(监狱、管理区)人大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调研,充分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为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做好准备。会议期间,进一步明确代表议案、建议提出的注意事项,加强具体指导。二是把握好代表议案、建议交办环节。本届以来,代表在县人大会议期间共提出议案、建议177件。在对代表议案、建议进行归纳整理、综合分析、科学分类后,常委会与县人民政府联合召开交办会议,提出办理时限和目标要求,为办理工作打好基础。三是把握好代表议案、建议督办环节。坚持以提高落实率为目标,采取召开现场督办会、部门协调会、办理汇报会和代表见面会等形式,对重点建议重点督办,一般建议分类督办,“回头看”建议跟踪督办,促进了代表建议的落实。主任会议每年经过认真调研,确定8件左右代表反映比较集中、群众普遍关注的建议作为重点督办建议,校车安全管理、“放心肉”工程实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一批事关民生的突出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五、努力加强自身建设

为适应新时期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常委会坚持把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努力提高履职水平和工作效率。

    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常委会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人大工作的文件精神,增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及时学习传达中央关于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和辽宁拉票贿选案处理情况的通报,强调人大代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带头做到心中敬法、工作依法、行为守法。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县人民的意志。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从思想和行动上筑牢了拒腐防变的“防火墙”。

加强效能建设。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并实施“四风”问题整改方案,做到立行立改、善做善成;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把“严”和“实”的精神落实到服务县委工作大局上,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中。出台了改进常委会会风的意见,严明会议纪律,增加审议时间,法定会议更有质量;重视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先后制定和修订常委会议事规则、决定重大事项办法、监督工作办法等16项工作制度;建立常委会法制讲座制度,先后举办社保政策、国家投资政策、农村饮水安全、集约节约用地等知识讲座;加强作风建设,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结合常委会审议议题,走基层、摸实情、听意见。常委会机关以“创特色、争一流”为目标,把“两学一做”、党风廉政建设、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绩效考核、精准扶贫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加强上下联系和宣传工作常委会主动向省、市人大汇报工作,寻求指导和支持。出台《关于乡镇(监狱、管理区)人大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每年召开乡镇(监狱、管理区)人大工作座谈会;建立常委会领导联系乡镇(监狱、管理区)人大工作制度,了解掌握乡镇(监狱、管理区)人大的工作现状,在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开展监督工作、组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常委会高度重视人大宣传工作,升级改版人大机关门户网站,在认真抓好人大及其常委会日常性工作宣传报道的同时,积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工作和人大代表风采。五年来,在各类刊物媒体发表宣传人大工作的稿件137篇,其中9篇被《中国人大》、《楚天主人》杂志刊用,7篇获市人大好新闻二等奖。

各位代表,县五届人大常委会五年来所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一府两院”的理解与配合,得益于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在此,我谨代表县五届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帮助人大工作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总结五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提高监督实效上还要加强;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机制上还要完善;在常委会联系代表、服务代表履职的措施上还要具体;在思想作风和能力建设上还要提高。我们将虚心听取各方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更好地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

各位代表!

县五届人大常委会即将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体会到:

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政治保证。五年来,县委高度重视和支持人大工作,有力地加强和改进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有力地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有力地为人大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县人大常委会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整个过程,主动维护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实践证明,只有毫不动摇地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人大工作才能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是人大工作的本质要求。五年来,常委会坚持以人为本,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践证明,只有努力反映最广大人民的意愿,努力实现最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努力保障最广大人民的合法权益,人大工作才能始终保持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大工作的重大使命。五年来,常委会牢牢抓住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服从服务于县委中心工作,在指导思想上强化中心,在工作部署上突出中心,在活动安排上贴近中心,紧紧围绕中心依法开展监督,抓大事、议大事、决大事,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不懈努力。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围绕县委和全县工作大局开展工作,才能增强人大工作的实效,不断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严格依法办事是人大工作的基本准则。五年来,常委会组成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在开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选举任免等工作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集体行使职权。同时,注重处理好加强人大监督与支持“一府两院”工作的关系,既保证通过监督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又保证行政权、审判权和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实践证明,只有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人大工作才能更有作为。

发挥代表作用是人大工作的坚实基础。五年来,常委会不断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努力保障代表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尽力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人大代表充分发挥紧密联系群众、深入了解民情、准确反映民意等优势,认真执行代表职务,为进一步推进我县人大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践证明,只有紧紧依靠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人大及其常委会才能打牢工作基础,更好地行使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

各位代表!

今后五年,是我县抢抓机遇,加速发展的黄金五年,也是我县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加速推进的五年。县第五次党代会描绘了“加快建设两区一中心、全面建成幸福小康新江陵”的美好蓝图,提出了建设“实力倍增、内通外联、宜居宜游、创新包容、平安幸福”的新江陵。即将选举产生的县六届人大常委会肩负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坚信,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一定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县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继续坚持与党委同心、与人民同声、与法律同向、与大局同步、与政府同力的工作思路,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把依法行使职权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核心内容,把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活力之源,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坚实基础,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各位代表,发展江陵、振兴江陵的声势、气势、态势催人奋进。让我们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不辱时代使命,不负人民重托,抢抓机遇,凝心聚力,为全面建成幸福小康新江陵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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