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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宋斌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来源: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被阅读7487次, 日期 2019-11-29【打印】 【关闭窗口

(2019年11月29日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根据宋斌、涂阳慧、帅德成3名同志的辞呈,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

接受宋斌同志辞去江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接受涂阳慧、帅德成同志辞去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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