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9日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根据宋斌、涂阳慧、帅德成3名同志的辞呈,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
接受宋斌同志辞去江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接受涂阳慧、帅德成同志辞去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