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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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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公报

来源: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被阅读62523次, 日期 2020-01-03【打印】 【关闭窗口

江陵县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
  

2018年12月29日,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会议由县人大 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朱瑞模同志主持, 副主任王慧兰、张海云、薛文新、代长征、李静以及委员共27人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了县人民政 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县六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关于召开县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草 案)、县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有关草案、 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开展审议意见处理情况满意度和人大工作评议测评;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议案。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

朱瑞模    王慧兰    张海云    薛文新    代长征      静    万齐斌    

万海青      涛      东    朱少波    霞    李卫军    李江平    

李登舟    何永明    张兴忠    陈林权    范方华    范绪富    侯小梅    

贺大金    峰    黄汉江

黄发标    鄢兵兵    潘友明

请假:

付国斌    潘晓舟

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8年12月29日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江陵县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 月5日至8日在江陵城区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江陵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江陵县 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江陵县2018 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县级预算;听取和审议江陵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江陵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江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选举事项;其他。

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按照《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 表补选办法》的有关规定,马家寨乡、滩桥镇、郝穴镇、普济镇等有关选区补选产生4名县人大代表,分别为:胡伟、王新才、梅扬、徐方华。江陵县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确认这4 名代表的代表资格全部有效现予公告。

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2月29日


江陵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关于补选江陵县第六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
       

2018年12月29日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12月28日,江陵县人大常委会代表 资格审查委员会召开会议对补选的4 名县六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进行了严格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 会议召开以来,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 先后有胡娟华、李风亮、付国平、王利军等4名县人大代表辞去代表职务。根据 《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办法》的规定,县人大常委会对代表补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滩桥镇第二选区、马家寨乡第二选区、郝穴镇第十选区、普济镇第七选区分别对出缺代表依法进行了补选,王新才、胡伟、梅扬、徐方华当选为县六届人大代表。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认为,江陵县 第六届人大代表的补选程序和选举结果 符合法律规定4名当选代表的资格有 效,建议县人大常委会确认并予以公告。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


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议程(草案)

(2018年12月29日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 听取和审议江陵县人民政府工 作报告;

二、 审查和批准江陵县2018年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

三、 审查和批准江陵县2018年预算 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 准2019年县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江陵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 听取和审议江陵县人民法院工 作报告;

六、 听取和审议江陵县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七、 审议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 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 告;

八、 选举事项;

九、 其他。


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日程草案

(2018年12月29日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元月5日(星期六)上午

一、 代表、列席人员报到

报到时间:9 : 00

报到地点江陵县正大凯瑞国际酒

二、 各代表团召集人会议

会议时间:10 : 30

会议地点:县政府餐厅二楼会议室

参会人员:刘勇、聂良平、朱瑞模、杨征民、王慧兰、张海云、薛文新、

          代长征、 李

各代表团召集人

主持人

会议议程

1.报告代表报到情况

2.酝酿大会议程(草案)

3.酝酿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4.宣读县委关于设立大会临时党委的决定

5.布置推选各代表团正副团长、代表团临时党支部成员工作

6.县委书记讲话

三、各代表团召开会议

会议时间:11:30

会议地点:江陵县正大凯瑞国际酒

参会人员:各代表团代表

主持人:各代表团召集人

会议议程:

1.推选团长、副团长

    2.征求对本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意见

会议结束后,各代表团召开中共党 员会议

会议地点:江陵县正大凯瑞国际酒 

会议议程:成立代表团临时党支部

元月5日(星期六)下午

四、 预备会议

会议时间:14: 30

会议地点:县工人文化宫

参会人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全体县人大代表

主持人:朱瑞模

会议议程:

    1.作大会筹备工作、代表变动情况 和报请大会备案事项报告

2.表决大会议程(草案)

3.表决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草案)

五、 代表满意度测评

会议时间:预备会议结束后

会议地点:县工人文化宫

参会人员:全体县人大代表

主持人:张海云

会议议程:

组织代表对全县司法、行政执法机 关和窗口行业单位2018年度工作进行 代表满意度测评

六、 代表教育培训

会议时间:代表满意度测评结束后 会议地点:县工人文化宫

参会人员:全体县人大代表

主持人:张海云

会议议程:

观看警示教育片

七、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会议时间:1600

会议地点:县政府餐厅二楼会议室

参会人员:主席团全体成员

主持人:刘

会议议程:

1.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大会

副秘书长

2.表决大会日程(草案)

3.表决代表联名提出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

4.表决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

5.决定表决议案办法

6.表决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7.人事安排说明

8.表决候选人名单(草案)

元月5 日(星期六)晚上

八、召开人大代表中的中共党员大 会

会议时间:18: 30 

会议地点:县工人文化宫

参会人员:人大代表中的所有中共党员

县委书记刘勇同志主持并讲话

元月6日(星期天)上午

一、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式)

会议时间:8:30 

会议地点:县工人文化宫

参会人员:全体代表、列席人员

主持人:刘

会议议程:

1.大会开幕

2.县人民政府县长韩旭同志作工作报告

会议结束后,各代表团集中组织阅 读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2018年预算执行 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县六届 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二、 代表第一次分团审议

会议时间:10 : 00

会议地点:各代表团审议地点

参会人员:各代表团代表、列席人员 

主持人:各代表团团长

会议议程:

1.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2.审议选举办法(草案)

3.酝酿、讨论候选人名单(草案)

元月6日(星期天)下午

三、 代表第二次分团审议

会议时间:14 : 30

会议地点:各代表团审议地点

参会人员:各代表团代表、列席人员 

主持人:各代表团团长

会议议程:

1.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2.审议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3.审议县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4.审议县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5.酝酿议案,提出建议、批评和意 见

6.审议选举办法(草案)

7.酝酿、讨论候选人名单(草案)

四、 财经委员会会议

会议时间:16: 00

会议地点:县委党校图书馆(二楼)

参会人员:财经委员会全体成员、预算审查监督代表联络员

主持人:薛文新

会议议程:

1.审查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出审查报告

2.审查县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与 2019年预算草案,提出审查报告

3.表决关于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

4.表决关于县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预算的决议(草案)

元月6日(星期天)晚上

五、代表第三次分团审议

各代表团酝酿议案、建议

六、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会议时间:19: 00

会议地点县政府餐厅二楼会议室

参会人员:主席团全体成员

主持人

会议议程:

1.听取各代表团审议政府、计划、 预算、代表建议办理四个报告的情况汇报

2.表决财经委员会关于县2018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 审查报告(草案)

3.表决财经委员会关于县2018年 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审 查报告(草案)

4.表决关于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5.表决关于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

6.表决关于县2018年预算执行情 况和2019年预算的决议(草案)

7.表决关于县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的决议(草案)

元月7日(星期一)上午

一、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时间:8:30

会议地点:县工人文化宫

参会人员:全体代表、列席人员

主持人:王慧兰

会议议程:

1.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瑞模同志作工作报告

2.县人民法院院长卜开知同志作工作报告

3.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金梅同志作工作报告

4.表决选举办法(草案)

二、 代表第四次分团审议

会议时间:10 : 30

会议地点:各代表团审议地点

参会人员:各代表团代表、列席人员

主持人:各代表团团长

会议议程:

1.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审议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讨论修改政府、计划、预算、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四个报告的决议(草案)

5.酝酿、讨论候选人名单(草案)

6.推荐总监票人、监票人

元月7日(星期一)下午

三、 代表第五次分团审议

会议时间:14 : 30 

会议地点:各代表团审议地点

参会人员:各代表团代表

主持人各代表团团长

会议议程:

1.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审议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讨论修改政府、计划、预算、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四个报告的决议(草案)

5.酝酿、讨论候选人名单(草案)

6.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

四、 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会议时间:16 : 30

会议地点县政府餐厅二楼会议室

参会人员:主席团全体成员

主持人

会议议程:

    1.听取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候选人名单(草案)的情况汇报

  2.听取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情况汇报

五、 议案审查委员会会议

会议时间:17: 30

会议地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会议室

参会人员:议案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

主持人:张海云

会议议程:

1.审查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2.提出关于代表议案的审查报告草案)

元月7日(星期一)晚上

六、 代表第六次分团审议

会议时间:18  30 

会议地点:各代表团审议地点 

参会人员:各代表团代表

主持人:各代表团团长

会议议程:

1.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审议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讨论修改政府、计划、预算、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四个报告的决议(草案)

5.酝酿、讨论候选人名单(草案)

七、 主席团第四次会议

会议时间:19 : 00

会议地点:县政府餐厅二楼会议室 会议人员:主席团全体成员 

主持人:刘

会议议程:

1.听取各代表团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三个报告和酝酿候选人名单(草案)的情况汇报

2.表决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3.表决关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4.表决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5.表决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的审查报告(草案)

6.表决正式候选人名单(草案)

7.表决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 案)

八、代表第七次分团审议

会议时间:20 : 00

会议地点:各代表团审议地点

参会人员:各代表团代表

主持人:各代表团团长

会议议程:

1.酝酿、讨论正式候选人名单

2.讨论修改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三个报告的决议(草案)

元月8日(星期二)上午

一、 第三次全体会议(正式选举)

会议时间:上午8 : 30

会议地点县工人文化宫

参会人员全体代表

主持人聂良平

会议议程

1.表决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

.   2.选举

二、 主席团第五次会议

会议时间大会休会期间

会议地点县卫计局六楼会议室

会议人员主席团全体成员

主持人

会议议程

1.报告大会选举计票结果

2.通过当选人员名单

三、 大会复会

会议时间:9 : 30

会议地点县工人文化宫 

参会人员全体代表、列席人员

主持人聂良平

会议议程

1.报告大会选举计票结果

  2.宣布当选人员名单

3.向新当选的人员颁发当选证书

4.宪法宣誓

大会闭幕式

会议时间10: 00 

会议地点县工人文化宫 

参会人员全体代表、列席人员

主持人朱瑞模

 会议议程

1.表决关于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表决关于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

    3.表决关于县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的决议草案

 4.表决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5.表决关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6.表决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7.表决关于县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的决议(草案)

    8.县委书记刘勇同志讲话

9.大会闭幕

  日程如需临时调整,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

 


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2018年12月29日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主席团27名,按姓名笔画排序)

王慧兰(  方文秋    代长征    朱少波    朱作荣     朱忠德

朱瑞模       刘  勇    李 平    李  (卫军    江平()

李登舟       杨征民(土家族)     肖吉武     何文平   张海云

陈世贵(   陈明宇    范方华    侯小梅(     聂良平

         鄢兵兵    舟     薛文新

秘书长

       朱瑞模

关于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

(2018年12月29日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李登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会议主席团是代表大会会议的领导 机构领导并主持代表大会会议。根据 有关法律规定,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建议由县六届 人大代表中的下列27人组成:

1.县委常委中未担任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领导职务的县人大代表;

2.县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

3.各代表团负责人;

4.有关方面的代表人物。

本次会议的秘书长,建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瑞模同志担任。

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名单

(2018年12月29日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资市镇代表团:

长:李

副团长:娄旭    毛方红

马家寨乡代表团:

长:贺伟 

副团长:杜(     李时洲

滩桥镇代表团:

长:朱忠德 

副团长:何  琳    王新才

熊河镇代表团:

长:朱作荣

副团长:秦志岗    张承兰

白马寺镇代表团:

长:方文秋

副团长:路铭亮     华

沙岗镇代表团:

长:何文平

副团长:唐  军    马德山

普济镇代表团:

长:陈明宇

副团长:张丰武    杨 

秦市乡代表团:

长:侯小梅(

副团长:邹建国    黄吉祥

郝穴镇代表团:

长:肖吉武

副团长:王礼东    陈林权

监狱、管理区代表团: 

长:朱少波 

副团长:杨譞    贺大春

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列席人员名单

(共155人,各类人员按姓名笔画排序)

(2018年12月29日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市人大代表22

(一)省人大代表(2人)

付国平   普济镇东李村党支部书 记、

                     主任

杜时芬(   资市镇颐康园养老院负责人

(二)市人大代表(20人)

    (   县人民医院检验医师

王友才     马家寨乡水厂退休干部

    () 县人民医院心血管内 科主任

李冬英()    熊河镇新河村妇女主任

许志涛     湖北天银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肖吉芳     沙岗镇白鹭湖村村民

何选才     江北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华电江陵电厂党委书记、董事长

张成翠()    资市镇信民合作社

张远龙     滩桥镇吴场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   县教育局财务科副科长

(   县食药监局综合审批 科副科长

袁若寒(   国网江陵县供电公司客户中心大客户经理

(   县政府督办室主任

        湖北宏凯工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梁江新       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防汛抗旱办主任

鲁冬梅()      普济镇小博士幼儿园园长

雷运才         县长江农产品合作社总经理

蔡雪梅()      荆州吉安达公司车间生产 主管厂长

黎发林       湖北家和宝厨具公司设备部经理

县级领导干部(21

马挟超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     县政协党组成员、副 主席

王付洲         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部长

邓诗武         县政府原副县长

  ()     县政府副县长

华继轩         县政协原副主席

李昌炳         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杨迁元(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吴华伟         县政协副主席

吴诗涛         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余青菱         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汪新华         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张海涛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段晏昌        县政协副主席

贺孟业        县人武部政委

秦前联        县政协原副主席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社会主义学校校长

涂诗权        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梁世兴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县总工会主席

三、退休的县级领导干部(17人

王从茂       人大常委会原常务副主任

包政强       县政协原副主席

向先端       县政协原副主席

危先国       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牟发明            县政协原副主席

李明秀()       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李明海      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张如前      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

范德耀      县政协原副主席

陈云兰()       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林发顺       县委原常委、三湖管理区(农场)原党委书记

周光旭        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周保才        六合垸管理区(农场)原党委书记

段昌炎      县政协原副主席

袁丹青      县政府原副县长

徐正祥      六合垸管理区(农场)原党委副书记、主任(场长)

曾宪波      县政协原副主席

四、特邀人员(1人)

顿德雄      县委原常委、人武部原部 长

五、县直机关、单位、人民团体负责人(85人)

()   团县委党组书记、书记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老龄办主任、移民局局长

王远堂        湖北广电网络江陵支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王国志        市长江河道管理局江陵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王俊治        县农村商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县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经 理

龙卫东        县四湖管理局党总支书记、局长、湖泊局局长

叶惠军        联通江陵分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

史小峰        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规划局局长、测绘局局长

代居士        县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代居国         江陵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

()       县妇联主席、党组书记

吕辉兵         邮储银行江陵支行党总支书记、行长

任少军         县委编办主任

刘为雄         县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

刘尽鸿         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刘官喜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委防范办主任

齐尚洪         县委党代办副主任

汤少为         工商银行江陵支行党支部书记、行长

         长航公安江陵派出所所长

阳登玺          县委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书记、县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县侨联主席

严腊青()     县委督查室主任

杜学军        湖北新华书店集团江陵支 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

        湖北银行江陵支行党支部书记、行长

李万洲          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李向军        建设银行江陵支行党支部书记、行长

李黎明        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党委书记、局长(经理)

杨正荣        农业银行江陵支行党委书记、行长

杨国军        县政府办党组成员、法制办主任、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局长

吴成友        县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吴昌清        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保密机要局局长、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办)局长(主任) 

余秋峰        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中国电信江陵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县科技局党组书记、科协主席

沈黎明        县档案局局长、党史办、方志办主任

宋贵斌        县政府办党组成员、副主任、金融办主任、县鹤翔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办事处党组书记、主任

()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

张卫国         县食药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友元         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人民医院党总书记、院长

张四化         农发行江陵支行负责人

张纯彬          县卫计局党组书记、局长、血防办、医改办主任

张金虎        县招商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定玺       县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治典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公务员局局长

张绪龙        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局局长

陈训平         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陈炎林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书记、局长

陈跃东         县政府办党组成员、人防办主任

         江陵海事处副处长

林克亮         县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

欧阳春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党组书记、主任

周大庆          县委巡察办主任

           县经信局党组书记、局长

赵行权         县公路管理局党总支书记、局长

侯亭亭()       县林业局局长

         县扶贫办主任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桂敬义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挂)县文体新广局党组书记、局长版权局局长文物旅游局局长

倪世平       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

          县粮食局党组副书记、供销社主任

郭有胜      县委政研室主任、改革办主任、主体责任办主任

柴鹏鲤       中国银行江陵支行党支部书记、行长

秦开凤()      县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国资办主任、县农村综改办主任

黄万武       县第一高级中学党总支记、校长

黄荣智      江陵石油分公司党总支书记、经理

      信访局局长、县委办副主任(挂)

      财产保险江陵支公司党组书记、经理

康孝梅()    县文联副主席

彭红林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 委

程明和      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残联理事长

鄢青松      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人寿保险江陵支公司负责 人

       县委办副主任、县委农办主任

蔡小红()   县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

         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江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魏绪兵          湖北移动江陵分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

蹇登辉          邮政集团公司江陵分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六、预备役部队、消防大队、武警中 队负责人(3人)

丁海燕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预备役高炮四团双37高炮营营长

        县武警中队中队长

七、监狱、管理区人大工作负责人、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员(6人)

        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工委副主任

赵祖学        三湖管理区人大工作负责 人

        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室副主 任

羿志强        江北监狱人大工作负责人

龚春()    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副主任

常登辉        六合垸管理区人大工作负责人

关于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

(2018年12月29日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李登舟

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省、市人大的作法,特提出县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 案)。现就这个名单(草案作如下说 明:

一、 本行政区域内不是县六届人大代表的省、市人大代表,共22人。

二、 不是县六届人大代表的县级领导干部,共21人。

三、 退休的县级领导干部,共17人。

四、 特邀人员1人。

五、 不是县六届人大代表的县直机关、单位、人民团体负责人,共85人。

六、 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预备役部队负责人,共3人。

七、 不是县六届人大代表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江北监狱、三 湖、六合垸管理区人大工作负责人,共6 人。

以上列席人员共计155名。

江陵县人民政府关于

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8年12月29日在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县司法局局长    杨国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就2018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本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 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

1.明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印发《江陵县法治政府建设2018年工作要点》,明确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具体工作任务、要求落实到各地各部门,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目标、有步骤、可操作 地深入推进。

2.加强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及法治思 维能力建设。将学法用法纳入各地各部 门学习计划。2月27日,县政府召开五届二次全会,会上由县政府法律顾问为 与会人员进行了《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 治政府》专题授课,课后县政府主要领导 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要求。

3.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 任制。建立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 度,制发《关于建立江陵县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明确联席会议的15家组成单位及工作职责、工作规程,明确普法任务,压实普法责任,提升国家机关普法意识。突出普法工作重点,在国家安全日、“三八”妇女节、12 .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 大型法治宣传活动20余场。丰富普法 活动形式,连续第12年开展“春”字号行动,为返乡农民工宣讲法律知识活动10 余场,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读本10万余 册;制作2部法治宣传短篇,在电影院、 KTV等场所播放,通过“两微一端”推送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加强法治宣传示范点创建,建设法治文化一条街,2018年被评为全国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县和省级三星文化建设示范点。

(二)不断深化互联网+ “放管服” 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县乡 村三级联通及标准化建设。实施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将县电子政务外网共 计11条乡镇专线,132条村级光纤专线 覆盖到全县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 (社区)服务代办点。完成县级服务事项和服务指南标准化建设,通过湖北省行政职权和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录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检查等7197项,并发布服务指南。全力 实施政务服务标准化创建,作为全省12 家县级政务服务管理综合标准化试点单 位之一,坚持“让标准成为习惯,让习惯 符合标准”,经过近3年的不懈努力,形 成一套以服务提供标准为核心、覆盖政务服务全过程的标准体系,共计847项 具体标准。通过标准化创建让县乡村三 级联动服务进一步延伸,行政审批流程 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

 2.加强“只进一扇门”、“一次办好” 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工业项目审批服务中心,进驻7个服务窗口,确定16 项办证清单,设立了综合收办件窗口,实 施“受办分离”,工业项目审批实行“一 窗受理、归口办理、一站办结”。实行投 资项目网上联审联办,县发改局设立综 合服务窗口,11个部门使用湖北省投资 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业务,实现 网上受理、办理、监管“一条龙”。积极推 行“一次办好”服务,印发了《江陵县县 级政务服务“ 一次办好”事项清单目录》,明确县直有关部门落实“ 一次办好”承诺,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193项 服务事项,178个事项可实现“一次办好”,占比92%,立等可取事项21项,比 例达到11%,极大提升审批效率。

3.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2018年 8月,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证明事项 清理工作,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 规、规章和省、市、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设 定、在江陵县内实施的证明事项,以及各单位规范性文件、办事指南自行设定的 证明事项开展清理。根据“谁主管、谁清 理”、“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各地各部门严格自查自清,后由县政府清理工作专班对清理结果进行审核汇总,清理出自行设定证明事项16项,全部取消,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升决策服务能力。

 1.加强规范性文件规范化管理。严格把关规范性文件制发,做到未按程序报送不予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文件 不可提交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进一步严格审查标准,注重审查细节,提高审查效率,保证了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质量。 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实施监督。 2018年共制发规范性文件4件,开展涉及“放管服”改革、著名商标、产权保护、 生态环境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专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5次,对全县不符合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 治环境。

2.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为贯彻省政府全面形成与法治政府建设相适应的法律顾问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充实 法律顾问队伍力量,2018年,我县从荆州市和江陵县律师事务所共聘请法律顾问 3名,并分别与其签订聘任合同,明确法 律顾问权利义务。县政府及工作部门、 乡镇(管理区)政府和各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均达到100%。在政府涉法事务办理中,进一步强化法律顾问参与涉法事务办理工作的力度,有效发挥其在政府重大决策事项、重大民商事行为和行政行为等工作中的作用。

3.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县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及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及重要合同签订过程,对文件及合同提出法律审查意见,参与了招商引资、政府投资项目、PPP项目等重大合同的谈判和审查,切实发挥法制机构在政府涉法事务中的参谋助手作用,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1.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为凝聚精气神、提高执行力,增加公正文明执法的紧迫感,2018年7月8日至13日,举办了行政执法业务骨干培训班,共组织 全县25家行政执法部门共119名行政执法业务骨干参加为期6天的军事化封闭训练。通过开展基础的队列训练,安排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风险防范与化解、执法文书填写、行政强制执行等室内教学课程及一线执法观摩活动, 磨炼执法人员意志、提高执法人员体能 素质,为一线执法人员解答执法过程中 遇到的实际疑问,解决不懂执法、不敢执法的难题进一步提升了我县执法业务骨干的体能素质和工作效能。

2. 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严格对行政执法人员实行动态管理。 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证件补办、换证、新办 证工作,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财政 局对新办证人员开展严格资格审查,确保办证人员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同时举办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取得行政执法证件,从源头上把关好行政执 法人员执法资质及水平。 强化法制机构人员素质提升。2018年4月2日至4 日,组织全县执法单位法制机构负责人 参加《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培训,提高各单位应对行政诉讼案件的能力。通过将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与法律知识培训相结合,向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发放学习资料,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水平。

3.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建 设及运用。今年年初通过组织开展随 机抽查事项清单专项调整工作,县级随 机抽查事项由144项调整为134项20 项抽查事项调整了抽查比例和频次。截 止目前,我县134项随机抽查事项抽查比率、抽查频次达成率、抽查结果公开率均达到100%。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 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1. 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2018年县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 件,立案6件6件都已办结,其中3件作出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1件责 令行政机关及时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复 议纠错率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解 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 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

2. 大力发挥人民调解员制度矛盾化 解作用。选聘590人作为人民调解员, 织密县、镇、村三级调解网络。2018年截 止目前,共排查各类纠纷1689件,调解 成功1682件,成功率达98%以上,做到 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 交”。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针对矛盾多发领域,分别成立了医调委、交调委、征调委。今年以来,县医调委共接待群众咨询28人次,受理医疗纠纷13起,成功调处13起;县交调委共接待群众咨询1105人次,受理交通事故283件,成功调处225件县征调委共接待咨询群众57人,受理房屋拆迁纠纷 10件,成功调处8件。县交调委被省司法厅表彰为湖北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3.全面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全覆盖,在城 区,选取人流量大、窗口单位集中的地点 建成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当地司 法所、本地综治中心或政务服务大厅,建成10个乡镇(管理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依托法律顾问局(村)共享工程建设,使群众真正做到遇到法律事务“有人可找、有人可问、有人可帮”。实行律师 信访值班制,每日安排一名律师到信访局值班,帮助接待信访60余名群众化 解重大、疑难案件10余件。在县法院和看守所分别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切实保障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做到有援尽援, 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30件,接待 群众法律咨询次3300余次,完成法律援 助事项3300件,共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 失1000万元。

目前,我县法治政府建设仍然存在 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表现为:一是个别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推进 的过程中落实力度不够、工作措施不实、 工作成效不明显。二是法治政府建设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各地各部门执法联动机制亟待完善,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监督检查开展次数少、方式单一、不够 严格,监督机制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 升。三是各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水平 不均衡,个别单位在行政执法案件办理、 执法案卷制作、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等方 面规范性和合法性需进一步加强。

二、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

2019年,将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 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 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 纲要为主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 设法治政府,努力推动我县依法行政和 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认真 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进 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法治决策机制。严格把关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或者作出决策二是进一步强化各地各部门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及民商事活动中的参与力度,保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发挥作 用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发、审查、备案程序,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不符合社会 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严格依法修改或 废止,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坚持并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二是将行政执法培训常态化。以开展执法培训为抓手,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专业知识水平与执行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三是强化法治宣传,压实普法责任、创新方式普法、 突出工作重点,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6+1 ”考评体系,构建普法新格局,提升群众法律意识。

  (四)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一是 将行政执法监督与执法机构改革相结 合,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以“互联网方式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在线监 管工作二是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内部监督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和程序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力度建立健全行政应诉制度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 查制度重大行政决定审查备案制度等三是进一步增加行政纠纷预防化解能力加强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衔接工 作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 进一步加大法律公共服务力度以宣传 强意识以调解促和谐以援助减纠纷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关于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 点的安排12月25日县人大常委会副 主任代长征同志带领调查组,对2018年 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先后实地调查了白马寺镇、县工商局、 县综治中心等地,并召开座谈会集中听取了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 交流了有关意见,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 下。

一、工作成效

一年来,县乡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按照法治政府建议年度计划做了大量工 作,取得明显成绩。

(一)政府职能转变明显加快。县政府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政务服务向下延伸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按照“只进 一家门”“一次办好”的要求,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事项绝大多数可实现 “一次办好”,并且有一定比例可实现立即可取,审批效率大幅提升,开展了证明事项的清理工作,取消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16项。严格落实“减证便民,优化 服务”的要求,加强政府服务“一张网”县乡村三级联通和标准化建设将县电子政务网覆盖到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 村(社区)服务代办点。建设政务服务标准体系,较好地完成了全省县级政务服务管理综合标准化试点任务。

(二)依法行政意识得到增强。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对不符合发展实际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普遍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乡镇、村(社 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规范法 律顾问管理,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 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三)公正文明执法环境有所好转。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严格行政执法 人员的资格审查,确保持证上岗,加强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平台建设及运用,调查组随机抽查事项做到了抽查比率、抽查频次达成率、抽查结果公开率三 个 100%。

(四)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提升。加强了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和法治思维能力建设,将学法用法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县政府全会还专门请法律专家授课,主要 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安排部署。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18年县级行政复议申请6件,已全部办结,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达50%。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议,充分利用政法机关、法律顾问等法律资源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 助、咨询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成效明显。 通过选聘人民调解员,建立县、乡、村三 级调解网络,排查各类矛盾纠纷,组织矛盾双方进行调解做到了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针对矛盾多发领域,成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如医调委、交调委、征调委等,接待群众咨询,受理纠纷调处,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推进 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步伐,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从这次调查的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法治意识还需提高。一些部门和地方对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些工作还停留在口头上,“形式化”“口号化”倾向严重。行政执法人员甚至领导干部法治观念不强, 个人姿态大于法治精神,还存在“糊涂官打糊涂百姓”的封建思想。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观念还不牢固,行政执法培训还缺计划性、系统性、针对性。“谁执法、谁普法”落实不够重执 法、轻普法的现象还存在,普法宣传形式单一,效果不理想,仍有不少群众信访不信法。

(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还需提 高。还存在执法不公平、不规范不敢于 执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放管服”落 实不够,重审批轻监管等问题,部门之间 信息共享、相互配合、组建综合执法队 伍、探索进行联合执法做的不够。

(三)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还需加 大。行政执法的监督工作大多流于形 式,对于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监管问责没有严格落实。

(四)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还需加 强。政府及其法治工作机构编制少,力量薄弱,难以承受其行政执法监督、行政 复议、行政应诉、法律顾问日常管理等工作职责,乡镇、社区的综治办未充分发挥 法制机构的职责,未明确法制专职人员。

三、几点建议

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的重要目标之一,要坚持目标和问题导 向根据纲要和实施方案,确定每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有计划有步骤,稳步实施,最终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 针对调查所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县乡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牢固树立法治精神,培养法治思维,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依法行政。要通过开展学法用法,法治教育培训等形式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

(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要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行政机构设置,理顺执法体制机制,做到机构设置与职能转变相适应。加强网络审批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行政审议效率进一步加大 “放管服”改革力度,方便群众办事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改善普法宣传教育方式,增强普法宣传效果。

(三)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法制机构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要求,要适应依法行政的需要。健全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为法治政府建议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要进一步加强法制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综合素质。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严格执法主体资格,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理清行政执法边界。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的程序和时限,规范自由裁量权,完善行政处罚登记、集体讨论和听证、自由裁量说明、执 法信息公开、法律审核等配套制度。

(五)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和审查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的检查和考核力度,加大对决策、监督、执法中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问责力度。坚决纠正不作 为、无作为现象,积极支持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提高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一把手”出庭应诉的比例。

江陵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

关于对江陵县“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

中期评估报告的审议意见

江陵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发展和改革局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江陵县“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会议认为《江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实施以来,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区一中心’,全面建成幸福小康新江陵”发展战略,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攻坚克难求突破,经济社会保持了平稳发展态势,“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实施情况总体良好。确保规划纲要顺利实施,会议提出如下建议:

1、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政府及各乡镇(管理区)和部门要坚定发展信心和决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的新变化,加强分析研判,做好统筹协调,注重精准施策,促进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运行。充分运用中期评估成果,科学总结经验教训,已达到规划进度目标的,要再接再厉,力争超额完成;达到规划目标有困难的,要主动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尽力加以解决。要将年度工作计划与《纲要》目标任务有机结合,正确处理好全面落实与重点推进的关系。要强化《纲要》的刚性约束和执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完善考核机制,对《纲要》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监测,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2、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县人民政府要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机遇打好三大攻坚战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长江大保护落地见效,推进煤制气、煤化工和物流产业省级战略落地落实。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区一中心’,全面建成幸福小康新江陵”发展战略,加快融入荆州“一区多园”发展格局抓好扩区调区工作,强化要素保障,加快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加快推进传统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培育支柱产业,提升产业集群整体竞争力。要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不懈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走集约化、规模化发展路径,有序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特色小镇建设,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坚持不懈打造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多元化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大力发展“旅游+”产业,推进农旅一体化,培育江陵旅游知名品牌,引导发展科技服务、文化创意、健康养老等新兴产业。加资源整合和力量汇集力度,不断提升招商的精准度和实效性。牢牢抓住重大项目建设“牛鼻子”,严把项目准入关,健全重大项目论证评估机制,坚持以效益定项目、以投入供土地、以产出给政策,形成鲜明的绩效导向,进一步完善项目推进协调机制,保障项目建设各环节有效衔接,努力提高项目督查考核实效。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创新驱动发展,把招才引智放到与招商引资同等重要的位置,突出企业自主创新,吸引更多的人才加盟,推动更多的企业入驻,为产业发展和升级提供人才支撑。

3、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稳步提高村集体经济实力,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和金融扶贫力度,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实施“志智双扶”,激发贫困户内生发展动力。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升公共服务均衡度,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增加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健全分级诊疗体系,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增加养老机构和床位、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抓好“五城同创”,打造精致县城。加大食品药品监管,确保舌尖上的安全持续推进大气、水、土壤等重点领域污染治理,担当长江大保护使命,全面开展“1234”护江行动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大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水平。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增强全民诚信意识。

会议同意县人民政府对部分规划目标进行调整。考虑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对部分预期目标作适当调整是可行的,调整内容为:“十三五”末地区生产总值达110亿、增长10%,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660元、19719元,分别增长9.5%、10%,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0.5件

根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县人民政府应当在六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

江陵县“十三五”规划纲要
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编制说明

—2018年12月29日在县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县发改局党组书记 开凤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 委会报告《江陵县“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以下简称《中期评估报告》)编制情况,请予审议。

一、《中期评估报告》的编制过程

为了进一步保障“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顺利实现,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我局自2018年6月启动了《中期评估报 告》的编制工作。通过前期摸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开展社会问卷调查,各单位各部门进行自我评估,发改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方面专家,对我县“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行了深入分析,将重点落在总结经验、查找短板、分析原因和提出对策等四个方面,注重挖掘深层次矛盾和风险隐患,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明确“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后半期的重点任务和要求。

《中期评估报告》经多次易稿,每一 稿出台,都征求相关部门意见。8月6 日,组织各部门提交“十三五”中期自评报告,在参考各部门自评报告和多方调研的基础上,形成初稿;后期多次征求各部门、乡镇意见,组织重点部门召开讨论会,反复修改、补充完善;并同步开展问卷调查,形成问卷调查报告。11月29 日,县人大对全县“十三五”规划中期实施情况开展调研并组织座谈会,提出修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12月21日,分别经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形成本报告。

二、《中期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

《中期评估报告》主要分为五部分, 第一部分全面分析了“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完成情况;第二部分重点评估了“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我县在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推进高 质量发展所取得的主要成就;第三部分着重分析了国际国内发展环境的新变化和新要求、以及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存 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第四部分提出了“十三五”规划后期的工作措施;第五部分是关于调整部分规划的建议。

(一)“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对照“十三五”规划纲要中确定的 33项中的31项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 的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其中大部 分指标完成情况良好,总体呈现了综合 经济实力稳步提升、创新发展能力逐步 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改善、公共服务 水平明显改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 社会秩序安全稳定等特点,为全面完成 “十三五”规划发展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十三五”规划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1、统筹规划“一区三园”建设。按照 荆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一城三区、 一区多园”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江陵经济开发区设立循环经济与节能环保产业园、新型煤电港化产业园、现代物流产业园,“一区三园”的格局已经形成。扩区调区工作已通过省级评审,在省发改委网站进行公示。

2、加快推进"两区一中心”建设。着力打造成新型煤电港化产业集群化发展示范区。湖北华电江陵发电厂#1机组 已正式投产发电,#2机组正式列入国家 第一批应急调峰备用电源名单煤炭储配产业基地一期项目已完成投资约3.6亿;已签约三峡集团计划投资294亿元的40亿方煤制天然气、香港建滔集团计划投资150亿元高标准煤化工两个项 目。

着力建成两湖平原农旅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整合郝穴荆江大堤内外观光旅游资源,重点建设铁牛矶、龙渊湖休闲公园等景区积极推进农旅一体化项目,打造了一条以马家寨一资市一三湖为重点的精品线路,扶持澎湖湾生态农业园、迎康生态农业园等现代农业田园综合体;东李村生态度假村项目已开工建设。

着力建成长江黄金水道与国家能源通道节点物流中心。物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积极开展招商引资,重点进行了江陵火车站片区农资配送中心、快件分拣中心、郝穴作业区集装箱码头等项目的洽谈。

3、着力推进传统主导产业改造升 级。着力推进资源循环利用、轻工机电、 精细化工、纺织服装等传统主导产业改 造升级,实现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目 前,循环经济与节能环保产业园入园项 目138个其中规上企业43家。2018年 上半年,实现产值25.38亿元,税收 5545.2万元。晋安消防、申达电气等2家企业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鑫宝马弹簧、亮诚科技等10家企业被确定为“荆州市工业细分领域百家领军企业培育对象”,“江荆”灭火器、“天助”牌食用油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4、积极推进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潜石高速、江北高速已建成投产运营,沙公高速预计年底可以通车。木沉渊港区江陵跃进综合码头4个泊位已全部投入试运行郝穴港区江陵工业综合码头、江陵 煤炭储配基地专用码头正在建设中,兴润综合码头改扩建工程一期已完工。浦江路、朝阳路等园区道路及管网已建成。 沙熊线、周马线升级改造工程已完工,沿江、疏港等一级公路建设正在积极推进。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成效。有序推进水利设施建设。已争取高标准农田项目、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等11个,预计总投资9.05亿元实施了莲花泵站更新改造、白柳渠综合治理等工程建设。 加快推进水生态修复和保护。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实施了内荆河黑臭水体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工程,大力推进退渔退田还湖。

能源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城乡电网改造步伐加快,实现城乡用电服务均等化。推动县域内油气管网、加气站点建设,实现镇镇通天然气高中压管网。

大力推进城区建设。编制了《江陵县城市总体规划》,以及消防、城市绿地系统等16项专项规划;拆墙透绿、棚户区改造等工程全面推进,城市路网结构不断完善完成了龙渊湖、内荆河水环境治理、及西湖公园改造和背街小巷治理威德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城区污水管网和燃气主管网基本实现全覆盖;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市容市貌焕然一新。

5、大力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完善了乡镇及管理区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覆盖率达到100%

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村村通工程,有效解决农村交通“最后一公里 的问题”;实施安全饮水工程,农村饮水安全普及率达到87.32;实施渠道畅通工程全县所有跨村渠道得到全面疏通;实施电网改造工程,供电能力基本满足 农村生产生活需要。

大力提升农村产业发展水平。发展规模农业,着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市级 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达2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418家,家庭农场257家。发展品 牌农业,“三品一标”认证企业17家,认 证产品20个,无公害农产品标志11个绿色食品标志9个。发展特色农业,培育和发展生态、高效特色农业,打造了马 家寨乡万亩“双低”油菜核心示范区、颜 闸村生态农业园、资市“稻虾连作”基地等。

积极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农村教育投入。对全县农村学校教学生活设施进行改造改善办学条件,提高信息化教学水平。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面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四位一体”医疗保障机制,确保农村贫困人口看得起病。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乡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全覆盖,农进一步提高村救助能力。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农家书屋实现行政 村全覆盖,农村健身场所、“村村响”等工 程有序推进,大力举办各类文化惠民活 动。

着力强化基层服务管理。全省政务服务管理综合标准化试点成效明显,村级党员群众服务活动中心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加大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县农村安装电子监控探头实现全域全监控。

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积极开展“四个三”生态工程,着力推进村容村貌专项治理大力开展国土绿化,新增有林地7.46万亩,创成省级绿色乡村23个。

6、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 设主体功能区。全面落实《荆州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积极推进主体功能区布局,科学布局农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郝 穴镇甘蔗、山药,三湖黄桃,马家寨乡葡萄和熊河镇蓝莓、西瓜等重点产业,形成 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产业带。持续开展“气、水、土”污染防治行动,严格查处 环境违法行为,严格开展集中饮用水源 地保护,严格实施环境质量监测。

7、持续改善民生事业。全力推进精准扶贫。产业扶贫、金融扶贫、医疗扶贫 等惠及全县30个贫困村、4万人,7125户、27825人脱贫,17个村整村脱贫出列。

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积极开展就业创业工作,城镇登记 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完善创业扶 持政策,共扶持974人成功创业,已有24 个创业团队入驻孵化。实施“我选湖北圆梦江陵”计划,吸引1892名在校大学 生到我县实习实训,吸引1398名大学毕业生到我县就业创业。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参保人数稳定增加,全县养老保险参保20.66万人,医疗保险参保30.85万人,社保参保缴费率和待遇发放率连续四年位居全省首位。

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积极 推进医改工作,基层卫生综合改革省级

联系点创建工作成效初显,白马寺镇、马家寨乡卫生院荣获“全国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称号,创建省级特色科室1个、 省级示范国医堂2个、省级国医堂9个、 省级“百镇千村示范卫生室”共有17个、“五化”村卫生室共有84个。公共卫生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创卫工作取得新进展。

教育事业发展扎实推进。积极探索 教育综合改革,努力开展“四个校园”创建工作,提升我县教育整体水平。学前教育入学率达到100%,义务教育入学率 100%,2017年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县 验收高中阶段入学率96%,2018年高考本科上线率达到61.4%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建设省级实训基地1个,“现代 农艺技术”被评为省级品牌特色专业。

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有序推进。加强 文体场馆建设。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 和剧院建设的前期筹备工作有序进行, 足球场、体育场正在建设中。持续开展 文体活动,文化消费日益多样化。

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灾害应急救助 体系进一步健全,救助、优抚工作有效展开,基层政权工作、社会福利事业稳步发展,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区划地名工作、 移民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生态殡葬改革被列为全国试点。

8、强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持把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综合治理、 平安创建工作的奋斗目标,着力加强社 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感两度两率”连续 排名全省第一方阵。

着力完善立体防控体系,织密视频 “监控网”、治安“巡防网”、单位“防护 网”,治安控制力明显提升。强力营造平 安环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治爆缉枪、禁赌扫黄、飓风扫毒工作力度。守护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 全扎实筑牢安全屏障。深入排查化解社会风险和矛盾,近三年来,全县共排查 各类矛盾纠纷5412件,成功调解4894件。

)“三五”后期的发展环境

1、国际国内发展环境及要求。从国 际来看,特朗普政府实施的“美国优先” 战略,增加了我国经济的外部风险和市 场预期下行压力。从国内来看,我国已进入新时代,开启了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发展动能正在有序转换,经济结构正在 不断调整优化。从省内来看,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考察长江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掌舵领航、把脉定向,对新时代湖北 作为紧邻长江的江陵,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理应坚决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和湖北省委的决定,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不断提升创新发展能力,促进产业向绿色化、品牌化、 集群化、高端化发展,坚持实施乡村振兴 战略,加快推进城乡协调发展。

2、江陵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要问题 及原因。“十三五”以来,江陵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与预期差距较大、经济发展后劲不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与现实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仍较突出、生态环境改善压力较大、乡村振兴相对薄弱、创新驱动发展还不足。

产生问题的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经济总量偏小、产业结构不优、自身发展能力不强、创新发展能力不足、人才资源缺乏等现实,仍然是制约江陵发展的主要原因。

)“十三五”后期工作举措

“十三五”已过去了前半期,现已进入决胜阶段的后半期,全县上下必须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创新工作措 施,精准施策发力,全力冲刺攻坚,确保 “十三五”规划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1、进一步推进"两区一中心”建设。 加快融入荆州“一区多园”发展格局,高起点、高标准、系统化谋划“两区一中心” 建设,实现与荆州主城区同步规划、同构 产业、同建交通、同享资源、同治环境。 加快推进园区的扩区调区工作及基础设 施建设,确保土地供应、配套服务等方面顺利进行。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力争江陵电厂二期、40亿方煤制气、香港建滔等重大项目落地着力打造千亿元新型煤电煤化产业集群化发展示范区;深度挖掘红色历史和绿色田园等旅游资源,着力建设成两湖平原农旅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积极推进公路、港口码头、铁路专线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引进一批大型现代物流企业在江陵落户,大力发展商贸物流、加工物流,配套建设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结算中心、期货交割中心。

2、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 大政策引导扶持力度,积极引导和鼓励 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做大做强资源循环 利用、轻工机电、精细化工、纺织服装等 传统主导产业。大力培育成长型、创新型企业,积极推动小企业上规模上水平, 提高规模工业发展质量。加大科技创新 的支持力度,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完善产业孵化园、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检验检测中心为一体的创新体系,打造一批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平台,培育一批创新创业人才,扶持一批成长性科技型企业。

3、进一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标 准编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广“双水双绿”种养体系,围绕富硒稻、“双低”油菜、龙虾、菜苔、黄桃等农产品,做大做强特色粮油、水产品加工、优质蔬 菜、经济林果等优势产业,打造一批农业知名品牌。大力发展规模农业,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民技能培训。 大力实施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 “三乡”工程推进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强公共服务向农业、农村、农民延伸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4、进一步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坚决 担当长江大保护使命,全面开展“ 1234 ” 行动保护长江生态,守住一江清水。强化长江生态环保规划约束,严守资源利用上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优化调整沿江产业布局,2020年完成城东工业园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园区所有企业环保设施基本完善、污染达标排放,长江岸线1 公里内规划的化工企业全部退出规范。 合理利用长江岸线资源,优化沿江港口布局,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大力开展 水、土、气污染防治行动,持续推进国土 绿化。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全面落 实河、湖长制,严格环境安全风险管控。

5、进一步提咼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大力推进精准扶贫确保到2020年底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全部脱贫、贫 困村全部出列。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进一步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稳步推进新高考改革。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快远程医疗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县人民医院内科楼项目、县妇幼保健中心综合大楼项目和乡镇卫生院项目建设,加大血防综合治理力度,深入开展创卫工作。建立统 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促进公共服务 均等化发展。加快文化、体育、卫生健 康、广播电视、民政、旅游、残疾人服务等 社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住房、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 障。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力度, 强化突发事件应急措施,保护公民人身、 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

6、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全面深化 “营改增”,规范降低涉企保证金和社保费率,加大企业减负力度。创新完善中 小企业投融资机制,解决中小企业融资 难融资贵的问题。持续提升审批服务质 量,提高办事效率。认真落实“项目秘 书”、“企业秘书”服务机制,持续推进简 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营造 爱商亲商的浓厚氛围。加强和规范事中 事后监管,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建立完 善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执行及其监 督、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和干部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树立正确政绩观,为干部大胆创新探索撑腰鼓劲。

(五)关于调整部分规划的建议

1、关于调整部分规划目标的建议根据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变 化及江陵县的实际情况,建议对“十三 五”规划确定的部分预期目标进行调整, 主要包括: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由原 11%调减为10% ,2020年的目标值由原 121亿元调减为11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 年增长率由原25%调减为15% ;城镇居 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率由原11% 调减为9.5%, 2020年的目标值由原 38200元调减为35660元;农村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率由原12%调减为10% ,2020年的目标值由原21650元调 减为19719元;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 量从0.8降低为0.5。

2、关于调整部分规划产业内容的建 议

(1)建议将新型煤电煤化、将煤制 气、煤化工和物流产业等作为省级战略 和省级重点项目实施。

(2)建议将“十三五”规划纲要中的 第三章第三节的“改造提升传统支柱产 业”修改为“改造提升传统主导产业”,并将纺织服装产业归入传统主导产业中。

拟调整部分指标明细表

    年份

2015

年基数

2016 

2017 

2018年上半年

2020年目标值

拟调整值

调整理由

完成 值

增长

率%

完成 值

增长

率%

完成 值

增长

率%

目标 值

年均

P%

完成 值

增长 率%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68.32

74.71

9.4

82.01

7.8

40.53

9.9

121

11

110

10

据当前的经 济社会发展环 境的变化及江 陵县的实际情 况,响应高质 量发展要求, 对重要经济指 标有所下调。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亿元)

76

90.68

30.7

23.0

17.1

232

25

15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22652

24700

9.04

26780

8.42

13390

9.04

38200

11

35660

9.5

农村居民人 均可支配收 入

12244

13120

7.15

14240

8.54

6650

9.92

21650

12

19719

10

每万人发明 专利拥有量

 (件)

0.3

0.36

20

0.42

16.66

0.42

0.8

21.7

0.5

10.8

因发明专利授 权审核严格, 时间跨度长, “十三五”后期 难以实现大幅 增长。

江陵县“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
中期评估报告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 人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 聚焦“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 务,坚持走产城融合、城乡统筹、四化同 步之路,着力建设中部地区新型煤电煤 化产业集群化发展示范区、两湖平原农 旅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和长江黄金水道与国家能源通道节点物流中心,实现了经 济实力稳步提升、城乡建设全面提速、生 态环境明显改善、民生福祉持续增进,为 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 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十三五”规 划纲要主要完成情况评估如下。

三五规划主要目标完成情 况

1.综合经济实力稳步提升。十三五 以来,江陵县着力打造“两区一中心”,聚

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速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综合经济实力稳步提升。2016年、 2017年、2018上半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 总值分别为74.71亿元、82.01亿元、 40. 53亿元,增长率分别为8. 9%7. 82、 9.9%;三次产业结构比为29.6 34.5 35.926. 8 36.8 36.419.6 35.4 45.0,三次产业结构明显优化;全社会固 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分别为30. 7%23. 0% 17.1% &财政总收入分别为5. 45亿元、 6.17亿元、3.96亿元,增长率分别为 27. 8%13. 2%10. 6%。截止到 2017 底, 全县主营业务收入过亿元的企业有18 家,规上企业76家,税金过千万的企业家,税金过500万的企业3家,过百万的 企业20家,新四板挂牌企业达到41家。 201620172018年上半年,常住人口城镇 化率分别为39.14%40.40%42. 7%

    

 

 指标

   

  

 年 月

2015

年基数

2016 

2017 

2018年上半年

2020 

完成值

增长

率%

完成值

增长

率%

完成值

增长

率%

目标值

年均

P%

生产总值亿元

68. 32

74.71

9.4

82. 01

7.8

40.53

9.9

121

11

产业结构比重

31 34 :35

29. : 34. :35.9

26. : 36. 8

:36.4

_

19. : 35. :45.0

_

23 41 :36

_

全社会固定资产 投资亿元

76

90.68

30.7

111.09

23.0

42.6

17.1

232

25

 指标

年份

2015

年基数

2016 年

2017 年

2018年上半年

2020 年

完成 值

增长

率%

完成 值

增长

率%

完成 值

增长

率%

目标 值

年均

P%

财政总收入

亿元

4. 26

5.45

27.8

6. 17

13.2

3. 96

10.6

10

20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36

39. 14

3. 1

40. 40

1.26

42.7

2.3

43.5

1.5

2.创新发展能力逐步增强。大力实 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科研经费投 入,重点抓好咼新技术产业、专利创造运 用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科研人员培育、 全民科学素质提升等工作,创新发展能 力逐步增强。截止到2017年底,全县地 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共计3416万元,占 当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 1.22%R&D经费投入强度0.62%。新 增高新技术企业5家,高企总数达到家,累计登记备案高新技术产品20件, 实现高新

技术产业增加值3.47亿元,占 GDP的比重4.2%。全县专利申请量达 到133项,同比增长64.2%,其中发明专 利申请75项,同比增长212. 5% ;累计授 权专利245件,其中发明专利14件;每 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0.42件。获得国 家和省级科研项目7项,创建省级院士 工作站2个、市级专家工作站3个、省级 校企共建研发中心1个。互联网宽带接 入户数6. 88万户,普及率为72%

    表2江陵县主要创新驱动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

年份

2015

年基数

2016 

2017 

2018年上半年

2020 

完成 值

增长

率%

完成 值

增长

率%

完成 值

增长

%

目标值

年均

P%

R&D经费投入强度

0.55

0.59

7. 27

0.62

5. 08

0.53

1. 1

0. 11

每万人发明专利 拥有量

0.3

0. 36

20

0. 42

16.66

0. 42

0.8

21.7

互联网宽带普及率

50

58

16

67

15.5

72

100

10

高新技术产业增 加值占GDP比 重

7.0

11.17

21.7

4.23

-62.2

4

11

0.8

  3.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改善。截止20186月底,全县户籍人口 39. 70万人,常住人口 34万人,人均年预期寿命77岁。全县居民收入持续增长,2016年、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4700元、26780元,年增长率分别为9. 04% "8. 42%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312014240年增长率分别为7. 15%8. 54% 20186月底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33906650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9.04%9.92%新增就业人数累计为0. 2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16%

  表3江陵县反映人民生活水平主要指标情况

  指标

  

  年份

2015

年基数

2016 

2017 

2018年上半年

2020 

完成值

增长

率%

完成值

增长

率%

完成值

增长

率%

目标值

年均

P%

总人口数万 人

39. 44

39.54

0.2

39. 48

-0. 1

40. 45

0.5

人均预期寿命

76.5

73

-4.5

75

2.7

74

78

0. 3

劳动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9. 98

10. 10

1.2

10.4

1.9

10.6

11

1.9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2652

24700

9.04

26780

8.42

13390

9.04

38200

11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2244

13120

7. 15

14240

8.54

6650

9.92

21650

12

新增就业人数

万人

0.67

0.59

-11.9

0.54

-8.4

0. 22

2.2

0.5

登记失业率

1.76

2. 17

23.2

2.7

24.4

3. 16

4. 5以内

0. 3

 4.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改进。坚决贯彻共建共享发展理念,加大经费投入,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到20186月底,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20. 66万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29. 33 万人;注册医师611人,每千人执业医师 数为1. 86;每千名老年人口养老床位数23张。

4 江陵县反映公共服务水平主要指标情况

指标

年份

2015

年基数

2016 

2017 

2018年上半年

2020 

完成 值

增长

率%

完成 值

增长

率%

完成 值

增长 率%

目标 值

年均

P%

基本养老保险参 保人数万人

3.5

20.65

490

21.2

2.6

20.66

22.2

44.7

城乡基本医疗保 险参保人数万 人

37.3

33.7

-9.5

29.3

-13

29.3

31.03

-4

城镇棚户区住房 改造万套

(0. 021)

(0. 187)

790

(0. 286)

52.9

(0. 404)

(0.5)

每千人职业医师

1. 18

1. 19

0.8

1.85

55.5

1.86

1.71

1

每千名老年人口 养老床位数 

(13.38)

(20.88)

56

(21)

0.5

(23)

(35)

7

  5.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措 施,到20186月底,单位GDP能源消 耗累计降低3. 89% ;主放逐 年降低,其中,化学需氧量减排量 585.925吨,氨氮减排量37.433吨,二氧化硫减排量272. 24吨,氮氧化物减排量 83. 153吨;森林覆盖率达到21.04%,森 林蓄积量达92.4万立方米;地表水质优 良比例达到83%

表5江陵县反映生态文明程度主要指标情况

指标

年份

2015

年基数

2016 

2017 

2018年上

匕半年

2020 

完成值

增长

率%

完成 值

增长

率%

完成 值

增长

率%

目标 值

年均

P%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万亩

0. 45

0. 34

-24.4

0.3

-11.7

0. 24

_

0.3

-5.6

万元GDP用水量

立方米

138

138

0

138

0

138

_

138

0

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

4.8

3. 75

-21.8

3.5

-6.6

3. 89

_

(15.0)

-3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4. 1

4. 1

0

4. 1

0

4.4

_

(16.5)

-3.3

森林覆盖率

16.5

17. 28

10.8

18.64

7.9

21.04

_

22.0

1.38

森林蓄积量

万立方米

90.5

91. 1

0.7

91.9

0. 88

92.4

_

96

1.2

地表水质优良比例%(

75

78. 25

5

82.69

5

86. 82

_

100

5

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 化学需氧量氨氮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28.1)

(5.4)

(43. 8)

12.3)

10

1 31

6 14

2.71

6 43

3.85

10.9

3.45

_

6 55

3 25

36 15

27.63

_

10 61 )

(26 33)

(21 66)

16.94)

2 12

5 27

4 33 -3.29

二、“十三五”规划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一) 统筹规划“一区三园”建设

按照荆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一城三区、一区多园”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江陵经济开发区设立循环经济与节能环保产业园、新型煤电港化产业园、现代物流产业园,“一区三园”的格局已经形成。

目前,已完成经济开发区三个产业园的规划编制工作,加强用地控制、规划调整等工作,确保建设用地需求。

循环经济及节能环保产业园包括城东工业园和沿江产业园,园区规划面积21平方公里,以资源循环利用、轻工机电、精细化工、纺织服装为主导产业。园区水、电、路、气及其他配套设施基本完成,集中供热管网正在建设之中,2019年初可实现集中供热。

新型煤电港化产业园规划面积11.65平方公里,主要布局能源产业(电力生产、煤炭配送)、新型煤化工、新型材料等产业,功能定位为湖北省能源保障基地、湖北省多式联运示范区、湖北省千亿级产业园。现已聘请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按照长江大保护的要求,重新编制了产业发展规划和总体规划,并通过了专家评审。园区总体框架基本形成,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正在加快推进,引进了华电江陵发电厂、荆州煤炭铁水联运储配基地、华港能源等一批省级重点项目。     

现代物流产业园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主要发展运输仓储、加工配送、交易结算等产业,规划为荆州物流产业聚集区、蒙华铁路江陵站区以及江陵县港铁示范新城,力争打造华中地区煤炭交易中心、华中地区大宗商品集散中心、江汉平原危化品仓储配送中心、荆州江陵一体化产城融合新区。现已完成了物流中心规划编制中期成果的审定工作和铁路专业线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预计2018年底完成总体规划编制。

(二)加快推进“两区一中心”建设

2016年11月,县第五次党代会正式提出“加快建设‘两区一中心’,全面建成幸福小康新江陵”发展战略,即着力建设中部地区新型煤电煤化产业集群化发展示范区、两湖平原农旅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和长江黄金水道与国家能源通道节点物流中心。为了加快推进“两区一中心”建设,构建江陵特色优势产业体系,成立了煤电港化产业园指挥部、农旅一体化指挥部、现代物流园指挥部,聘请国内一流设计单位,高标准完成了“两区一中心”规划编制工作。截止目前,园区道路、水利、供电供热等各项基础设施逐步健全,重大项目稳步推进,招商引资卓有成效。

1.着力打造成新型煤电港化产业集群化发展示范区。煤电港化产业园是集煤炭储配、煤炭电力、煤炭深加工一体化产业链聚集区。目前,在煤炭电力产业方面,湖北华电江陵发电厂已完成投资40.23亿元。#1机组已于2017年12月正式投产发电,#2机组于2018年8月份通过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并正式列入国家第一批应急调峰备用电源名单,预计形成年产值约20亿元的电力能源产业,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成功纳入国家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名单(发改经体〔2017〕2010号)。

煤炭储配产业建设方面,基地一期项目已完成投资约4.3亿,泊位桩基工程基本完成,正在进行平台建设,铁路专用线总包EPC已进场;陆域堆场工程已进场施工。

在煤炭深加工产业方面,已签约三峡集团计划投资294亿元的40亿方煤制天然气、香港建滔集团计划投资150亿元高标准煤化工两个项目,积极推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发展。

2.着力建设成两湖平原农旅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主动融入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充分挖掘旅游资源,着力建设两湖平原农旅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江陵蓝星岛生态修复示范区已初步建成;整合郝穴荆江大堤内外观光旅游资源,重点建设成铁牛矶、龙渊湖休闲公园等景区。积极推进农旅一体化项目,打造了一条以马家寨-资市-三湖为重点的精品线路,打造了以丰泽园、荆江大棚蔬果园为重点的荆大颜片区,以蓝星岛、葡萄采摘园为重点的马家寨乡片区,以桃花节、黄桃采摘为重点的三湖片区,扶持澎湖湾生态农业园、迎康生态农业园等现代农业田园综合体;东李村云成梦幻生态度假村项目,投资1.6亿元,已开工建设;龙渊湖创4A景区已启动前期工作;连续举办了三湖黄桃节、蓝莓节、丰收节等大型活动,吸引外来游客2万余人;组织完成了《江陵故事》读本编撰整理工作,讲述江陵故事,推介江陵形象,提升江陵品牌。

3.着力建成长江水道与能源通道节点物流中心。充分利用公铁水空在江陵无缝对接形成的综合交通枢纽优势,夯实发展基础,着力建成节点物流中心。荆州市最新编制的中心城区物流业发展规划研究将江陵物流产业园定位为全市物流发展核心聚集区。

江陵物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疏港一级公路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征地拆迁、路基开挖及山渣石铺设已经顺利开展。疏港一级公路西延、北延线项目已经完成了工程可行性评估工作,预计年底完成前期工作。

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引导国内大型物流企业落户园区。共接待客商40多批次,重点开展江陵火车站片区农资配送中心、江陵港区郝穴作业区集装箱码头、江陵火车站片区快件分拣中心、江陵火车站片区电商物流园、以及江陵配送、转运中心等项目的洽谈。

(三)着力推进传统主导产业改造升级

以循环经济与节能环保产业园为依托,以资源循环利用、轻工机电、精细化工、纺织服装为主导产业,着力推进传统支柱产业改造升级,实现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目前,循环经济与节能环保产业园入园工业项目138个,其中食品与农产品项目13个,机械电子项目23个,轻工建材43个,纺织服装项目15个,精细化工项目21个,循环利用项目12个,仓储物流服务业11个。

2017年,循环经济与节能环保产业园43家规模工业企业总产值56.62亿元,同比增长1.95%,占全县规上工业总产值的79.06%。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6.01亿元,同比增长51.96%。税收突破亿元大关,完成1.01亿元,同比增长44.83%。税收过百万元的企业21家,过千万元的企业3家。

2018年上半年,规上企业实现产值25.38亿元,同比增长15.57%;税收5545.2万元,同比增长6.11%。

积极推动产业升级,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认真贯彻省市技改工程行动方案,大力实施了“细分行业领域隐形冠军”培育计划、“技改三年行动方案”,成功申报一家“湖北小巨人”企业——江荆消防;10家企业被确定为“荆州市工业细分领域百家领军企业培育对象”,其中鑫宝马弹簧、亮诚科技已纳入省级细分行业领域“隐形冠军”培育库,“江荆”灭火器、“天助”食用油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上半年二三产业占比同比提高2.8个百分点,产业转型升级取得新成效。

全面推动“放管服”改革,“六个一”审批制度和“五证合一、一证一码”制度全面实施;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率先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上线运行;工业项目审批服务中心正式组建,实行“一窗受理、归口办理、一站办结”;坚持推行容缺受理、延时办理、上门服务、预约办事、工业代办、跟踪服务“六项服务承诺”;着力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企业办事明显便捷,市场活力显著提升,营造了“亲、清”政商环境。

(四)积极推进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建设

1.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潜石高速、江北高速已建成投产运营,沙公高速基本建成,预计年底可以通车。

港口码头建设稳步推进,木沉渊港区江陵跃进综合码头4个泊位已全部投入试运行;港口监管公务泊位前期工作基本完成;马家寨港区蓝星岛渡口已建成;郝穴港区江陵工业(中航)综合码头工程项目已开工建设;江陵煤炭储配基地专用码头正在建设中;郝穴港区国强通用华港作业码头前期工作基本完成;荆州港江陵港区兴润综合码头改扩建工程一期工程已完工,中长燃江陵水上加油站码头前期工作基本完成。内荆河疏浚工程目前正在工可研究阶段。

园区道路建设快速推进,浦江路、朝阳路、江汉路、彩云路、招商路东延、银泰路等园区道路及管网已建成,进一步完善了园区道路体系。

普通公路建设有序推进。沙熊线改造工程(机场路)全长18.7公里已完工;周马线升级改造工程(S354)全长43.241公里已基本建成;天扬线改建工程全长3.6公里,路面已全部完成,路基完成2.16公里;国道荆监一级公路改建工程(G351)全长17.213公里,路基已全部完成省道三观线改建工程(S350)全长19.1公里,路基完成15.28公里。沿江一级公路全长25公里,已完成路基砂填筑22850立方米、路基山渣石填筑20385立方米等,累计完成投资326.7409万元;江陵港疏港一级公路全长11.6公里,已完成路基清淤20679.4立方米、路基填方47398立方米等,累计完成投资2248.5万元;蓝星洲旅游公路全长11公里,已完成工可批复,纳入荆州市第三批建养一体化项目库推进,年底可完成前期工作。

2.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成效。积极谋划已争取项目11个,预计总投资9.05亿元,具体为:高标准农田项目、2017年度高效节水灌溉项目、2018年度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白柳渠综合治理工程、十周河综合治理工程、大熊渠水系连通工程、西干渠系统治理工程(江陵段)等。
        有序推进水利设施建设,实施莲花泵站更新改造项目、渡佛寺尾水闸扩孔工程、白柳渠综合治理工程、大熊渠水系连通工程、观音寺泵站更新改造项目、十周河综合治理工程,以及跨村渠道畅通工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为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提供了有力保障。

加快推进水生态修复和保护。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开展了湖泊、河流纳污能力与生态水位核定与监测;组织开展了“迎春行动”和“清流行动”,水葫芦、水花生得到全面清理;实施了内荆河黑臭水体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工程,内荆河环境得到大幅改善;大力推进退渔退田还湖,完成白鹭湖核心试点区域500亩水面连通工程、三湖南片2平方公里的水域和耕地还湖工程,以及彭黄路、和平路两条还湖公路的建设。

3.能源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城乡电网改造步伐加快,统筹城乡配电网发展,实现城乡用电服务均等化。截至2018年6月底,共投入4亿元资金对全县十个乡镇城乡电网进行改造,全县供电面积为1032km2,供电人口32.6万人,售电量为4.3090亿kWh,供电可靠率(RS3)为99.74%,满足城乡用电需要。华电#1机组已投产运行,#2机组正式列入国家第一批应急调峰备用电源名单,供热设施建设有序推进;新能源发电势头良好,建设江陵凯迪生物质能发电厂和江陵协鑫光伏发电厂,电源装机容量共计130MW,年发电量合计3.3213亿kWh。

清洁能源利用有效推进。完善县域内油气管网,推动县域内加气站点建设,实现镇镇通天然气高中压管网。积极构建油气管道保护和安全运行长效机制,确保油气供应安全。

4.大力推进城区建设。编制了《江陵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编制了消防、养老设施、城市绿地系统等16项专项规划编制,规划体系逐步健全。“五城同创”深入推进,拆墙透绿工程全面推动。城市路网结构不断完善,楚才路(江陵大道-建设路)改造、仙鹤路(江陵大道-龙渊路)改造基本建成。群众住房条件不断改善,完成城镇棚户区、垦区棚户区和旧城改造5388户,完成1600套保障性住房的分配,629套保障房建设项目已进场施工,启动棚改还迁安置房2393套建设项目。城区生态加快改善,完成内荆河江陵大道至中兴路段面水环境治理和龙渊湖、西湖公园改造。城市功能更加完善,背街小巷治理基本完成,威德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城区污水管网和燃气主管网基本实现全覆盖。城市管理更加规范,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占道经营、违规停车、乱搭乱建等行为得到有效整治,除“四害”先进县通过省级验收,市容市貌焕然一新。

(五)大力开展美丽乡村建设

1.着力完善乡镇规划体系。牢固树立“规划先行、一张蓝图干到底”理念,进一步完善了乡镇及管理区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覆盖率达到100%。2016年以来,先后启动58个中心村规划编制工作,其中2016、2017年完成中心村规划编制28个,2018年30个中心村正在抓紧编制中,将于年底前将规划成果提交专家评审会审查。

2.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四项工程”,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村村通工程,实现了全县乡镇通达二级路,行政村百分百通达硬化路,“村村通”客车全覆盖,有效解决农村交通“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获“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称号。实施安全饮水工程。投入10941.53万元建成农村供水工程13处,争取三峡长江中下游后续影响处理规划项目投资9000万元用于城区二水厂建设,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32.75万人,农村饮水安全普及率达到87.3%。实施渠道畅通工程。投入资金2400万元,疏挖各类排灌渠道,全县所有跨村渠道得到全面疏通。实施电网改造工程。加大农村集镇电网入地改造项目建设,投入1.71亿元,新改建10千伏线路和600伏低压线路,供电能力基本满足农村生产生活、农田灌溉需要。

3.大力提升农村产业发展水平。发展规模农业。加快推进土地流转,着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达24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5家、市级2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418家,家庭农场257家,其中国家级示范合作社2家、省级7家、市级16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9家、市级11家。

发展品牌农业。“天助”牌食用油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津江”牌啤酒、“楚云天”蔬菜被认定为湖北名牌产品,三湖黄桃获评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江陵金菊”被评为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三品一标”认证企业24家,认证产品35个,无公害农产品22个,绿色食品13个。

发展特色农业。结合各乡镇资源禀赋,培育和发展生态、高效特色农业,打造了马家寨乡万亩“双低”油菜核心示范区、郝穴镇颜闸村生态农业园、三湖精品黄桃园;大力推进“双水双绿”种养体系,稻虾共作面积突破18万亩。

  4.积极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农村教育投入。投入4369万元,对全县农村学校食堂、厕所、澡堂、饮用水等设施进行改造,保障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标;投入1112万元,开展全县中小学班班通、实验室、图书室等项目建设,提高学校的信息化教学水平。

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管理。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县现有省级“百镇千村示范卫生室”共有17个,“五化”村卫生室共有84个;全面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加大对村卫生室的指导、管理、监督力度,多措并举保障村医待遇;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 “四位一体”医疗保障机制,确保农村贫困人口看得起病。

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乡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全覆盖,大幅提高各类救助保障标准;多方筹集资金,完成7个农村福利院提档升级,建设20个农村老人儿童快乐之家,修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农村救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全县99个行政村农家书屋实现全覆盖,建设农村农体工程10个,健身工程8个在全市率先完成“村村响”一期基础工程和二期加密工程。大力举办各类文化惠民活动,为美丽乡村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文化环境。共有10个村庄荣获省“宜居村庄”称号,秦市乡永和村被选为省美丽宜居乡村示范项目。

5.着力强化基层服务管理。全省政务服务管理综合标准化试点成效明显,199个服务事项下沉到镇村,117个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群众办事更加方便;行政村数量从179个调整为99个,数量减少44.7%;以“12345”(统一“荆楚派”设计风格、每个200万元以内的投资额度、三项基本建设原则、占地面积不低于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五务合一”功能全覆盖)为建设标准,建设95个村级党员群众服务活动中心,基本实现全覆盖。加强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在基层村(社区)建立交通安全站、交通劝导站;加大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县农村安装电子监控探头,实现全域全监控。

6.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积极开展“四个三”生态工程,大力推进村容村貌专项治理。建立了“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理”的垃圾收集处理模式;新建改建乡镇污水处理厂,实现全县乡镇生活污水集中治理。以绿满江陵和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为抓手,大力开展国土绿化,新增有林地7.46万亩,创成省级绿色乡村23个。以省级“厕所革命”试点县为契机,全面消灭农村旱厕,推广“文明如厕”,预计12月底全面完成建改任务。

(六)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1.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全面落实《荆州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积极推进主体功能区布局,科学布局农业发展规划,建立产业准入、土地利用等负面清单,实行差别化市场准入政策。大力发展郝穴镇甘蔗、山药,三湖黄桃,马家寨乡葡萄和熊河镇蓝莓、西瓜等重点产业,带动不同区域农业发展重点,形成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产业带。

2.持续开展“三大行动”。一是以“三禁两治”为重点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建立秸秆(垃圾)禁烧督查巡查制度,探索秸秆收储利用、发酵还田等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按时完成了纳入市级以上燃煤锅炉淘汰任务及部分烧烤、油烟摊点的清洁能源设施替代整治工作;强力推进乡镇禁鞭工作,持续推进扬尘治理,大力开展机动车尾气治理检测工作。二是以“三污同治”为重点扎实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和水资源保护。完成了工业园区滨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推动了城区和乡镇污水处理厂的改造升级和启动建设工作;开展了河湖“四乱”整治,实施了西干渠(江陵段)、北新河、三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等项目。三湖、白鹭湖退田还湖全面推进。三是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编制了《江陵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开展了全县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核实工作。

3.严格实施“三大监管”。一是严格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二是严格开展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全面了解水源状况,分级划定了含乡镇在内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开展了年度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三是严格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开展城区全天候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发布工作,做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调查监测、湖泊水质调查监测工作。

(七)持续改善民生事业

1.全力推进精准扶贫。产业扶贫、金融扶贫、医疗扶贫等惠及全县30个贫困村、4万人。截止2018年11月,7125户、27825人脱贫,17个村整村脱贫出列。发放扶贫贷款11152万元,发放就业扶贫补贴399万元;补偿医疗费用14787.76万元,补偿比94.31%。出台《江陵县特色产业扶贫精准到户工作实施细则》,开展农业技能培训,推行“企业+合作社+贫困户”、“企业+贫困户”的经营方式, 引领贫困户发展稻虾共作、食用菌种植、金菊加工等特色产业,实现持久脱贫。

2.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保障有力。全县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66万人,率先在全市开展城乡居保扶贫代缴工作,成功为28434名贫困人员代缴保费;机关保险改革稳步推进,完成147家单位的上线工作,在全省多次被通报表扬并在全省推广。全县城乡医保参保30.85万人,参保率达到99.45%;享受待遇人次241.1万人次,报销医疗费用5.97亿元;实现全国异地联网结算,极大方便在外就医患者;落实健康扶贫“四位一体”政策,实行“一站式”“一票制”结算。积极开展就业创业工作。已基本形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公共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体系,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各类“个性化”服务,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4.5%以内。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优化创业服务环境,推动“双创”工作开展,已有24个创业团队入驻孵化,创业项目涉及农产品推介、电子商务、婴幼用品、物流、教育等领域。实施“我选湖北•圆梦江陵”计划,吸引了1892名在校大学生到我县实习实训;1398名大学毕业生到我县就业创业。着力开展技能培养和鉴定工作,不断提升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2016年至2018年10月,共培养高技能人才169人。

3.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积极推进医改工作,“互联网+远程医疗”体系基本建立,县域医共体建设逐步深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序实施,基层卫生综合改革省级联系点创建工作成效初显。累计投入项目资金1465万元,分批对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升级改造。白马寺镇、马家寨乡卫生院先后荣获“全国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称号。创建省级特色科室1个,省级示范国医堂2个,省级国医堂9个。实施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县91个村卫生室中,省级“百镇千村示范卫生室”共有17个,“五化”村卫生室共有84个。公共卫生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完成县急救中心建设,妥善处置重大牛口蹄疫疫情。计划生育年度责任指标全面完成,全面两孩配套政策有效实施,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现全覆盖。血防工作成效显著,提前一年实现传阻达标。创卫工作取得新进展,成功取得省级“除四害”先进城区命名。

4.教育事业发展扎实推进。积极探索教育综合改革。加强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人员合理流动;加强学校内涵建设,稳步提升教育质量;努力开展“四个校园”创建工作,提升我县教育整体水平。学前教育入学率达到100%,公办幼儿园实现全覆盖;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100%,初中巩固率99.2%,整合城区义务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7年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县验收,全面完成薄改工作任务;高中阶段入学率96%,2018年高考一本上线率达12%,本科上线率达到61.4%,启动一中整体迁建工作;职业教育大力发展,建设省级实训基地1个,“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26.4%,“现代农艺技术”被评为省级品牌特色专业,正在申报湖北现代农业技师学院。

5.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有序推进。加强文体场馆建设。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和剧院“三馆一院”建设的各项前期筹备工作有序进行;天绘体艺中心已完成初步设计方案,预计2018年12月全部竣工投入使用;县足球场、体育场正在建设中,预计年底建成投入使用。大力实施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农民健身场所、“村村响”以及农村电影放映等工程,文体活动持续开展,文化消费日益多样化。“文化三县”成效显著,荣获“中华诗词之乡”“中国最佳楹联文化县”。

6.社会救助能力持续提升。建立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水平随地方经济发展同步提标的动态调整体系,完善了救灾应急预案,各项救助工作有效展开。优抚工作进一步加强,涉军群体安全稳定,基层政权、社会福利和老龄、残疾人事业稳步发展。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和区划地名工作积极稳妥有序开展。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大幅改善,较好融入地方发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模式在全省推广,殡葬综合改革被列为全省改革试点。

(八)强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的奋斗目标,着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感两度两率”连续排名全省第一方阵,为建设平安幸福新江陵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着力完善立体防控体系。全面推进立体防控“三张网”建设,治安控制力明显提升。一是织密视频“监控网”。按照“整体规划、分布实施”方式,大力开展“天网”工程和农村“雪亮”工程建设,新增A类视频监控探头80个,新改建治安卡点12处;投入1800万元,启动农村地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全覆盖”的建设。二是织密治安“巡防网”。基层所派出所、交管中队每台巡逻车辆每日治安巡防里程不少于100公里,开展全天候、全时段巡逻防控;组织村民开展联防联控,全县105个行政村均组建一支不少于5人的护村联防队。三是织密单位“防护网”。督促指导单位落实内部治安保卫主体责任,开展平安校园、平安金融、平安企业创建,在全县31所中小学、幼儿园举行反暴恐演练和法制安全专题讲座。

强力营造平安环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拓展打击和深挖“打伞”上下功夫,加大对“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深化治爆缉枪、禁赌扫黄、飓风扫毒工作力度。截止10月底,全县共收到各类涉黑涉恶线索57条。

扎实筑牢安全屏障。守护交通安全。深入开展“护校安园”行动,设置民警护学岗,确保学生出入安全,强化学校园周边秩序集中整治和校园常态安全检查;全面深化农村交管属地化改革,完善所队联勤机制,推进生命防护“455”工程建设;强化交通安全源头管控,抓好重点车辆和“两车”管理;推进“两站两员+路长制”建设,落实重点路段管控责任。守护消防安全,明晰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日常安全监管,推进乡镇消防站建设,完善消防救援体系,提高消防救援能力。守护治安安全,抓好核心要素管控,深化治爆缉枪收刀、易制爆危化品和寄递物流等专项整治,做实校园安全和单位内保。

深入排查化解社会风险和矛盾。积极开展以“五抓五防”为主题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先手行动”,梳理排查涉稳重点风险问题20件次,实现“小事不出村(镇)、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的总体目标,对重要的利益诉求群体和个人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原则合理引导和处置。近三年来,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5412件,成功调解4894件,调解成功率90%以上。

三、“十三五”后期的发展环境

(一)国际国内发展环境及要求

近期,特朗普政府贸然对我国发起贸易战,对我国出口到美国的2500亿美元商品加征高额关税,试图压制我国的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美国发起贸易战虽然对我国的总体经济发展冲击有限,但对我国的相关产业的发展带来了较大的影响,增加了我国经济的外部风险和市场预期下行压力。

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面对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变化,坚持观大势、谋全局、干实事,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实践中形成了以新发展理念为主要内容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支撑和行动指南。

4月份,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考察长江,并发表重要讲话,提出和深刻阐明了新形势下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要处理好“五大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掌舵领航、把脉定向,对新时代湖北改革发展提出重要要求、寄予殷切期望。为了落实好习总书记的指示精神,湖北省委第一时间出台了《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决定》文件,为湖北省各地尤其是长江沿线各地今后的发展做出了总体谋划,提出了任务和要求。

10月份,王晓东省长视察江陵,提出将江陵县煤制气、煤化工和物流产业等作为省级战略和省级重点项目实施,并在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中予以明确,为江陵提供重大政策机遇。

江陵作为长江黄金水道与蒙华铁路的交汇节点,在长江经济带中具有独特地位,理应坚决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和湖北省委的决定,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全面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切实贯彻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不断提升创新发展能力,促进产业向绿色化、品牌化、集群化、高端化发展;坚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总的来说,虽然国际风云变幻莫测,国内各类矛盾重重,江陵发展面临的困难颇多,但是也迎来新的历史机遇。只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不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改革开放,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三大攻坚战,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十三五”规划预期目标就能圆满实现。

(二)江陵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虽然在“十三五”前期,江陵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且积极向好的发展态势没有变,为完成“十三五”末的预期目标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江陵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

1.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与预期差距较大。其中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比预期低1-3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率比预期低2-8个百分点;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率比预期低7-10个百分点,且增幅呈下降趋势。

2.经济发展后劲不足。工业经济持续增长压力较大,企业存量少,规上企业少,2018年上半年产值过亿元只有2家,有5家企业没有申报产值;由于市场影响,新增规上企业对后续经济发展难以形成有力支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储备和入库不足。亿元以上项目储备44个,同比减少6.4%;新入库项目11个,还有7个项目正在审核中;受基数核减影响,自2012年以来,今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增幅首次跌破20%。招商引资后劲不足。引进项目质量不高,大多为传统产业,难以满足高质量发展要求。

3.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与现实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仍较突出。人民生活持续改善困难较多。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率比预期低2个百分点,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率比预期低2-3个百分点。在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领域,仍然存在供给不充分、质量不高的情况。

4.生态环境改善压力较大。环境问题日益复杂。当前,已从单一型、点源污染向复合型、区域污染转变,解决难度加大。环境质量改善任务艰巨。污染物减排难度大。江陵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各类工业、农业污染排放量不断增加,而污染处理设施不完善,处理能力低,使得水、气、土污染治理压力大。

5.乡村振兴相对薄弱。产业发展后劲不足。由于受区位、自然、人才、资金等条件限制,江陵的农业产业仍然以传统种养殖业为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整体水平不高,农业产业特色不鲜明,发展后劲不足,农民增收困难较多。村庄特色不突出。虽然村镇规划实现全覆盖,但整体水平不高,在自然风光、历史人文和产业元素上挖掘不够,“有新房无新村”现象比较明显。乡村环境治理与保护压力大。当前,乡村存在点面源污染共存、生活、工业污染叠加、新旧污染相互交织的局面;而乡村环保资金投入不足,环保设施不完善,环保技术与监管能力薄弱,导致乡村环保欠账较多。

6.创新驱动发展还不足。经费投入强度不足,发明专利拥有量偏少;产业发展仍以粗放型为主,传统产业多,高新技术产业少。

江陵县经济社会发展中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国际国内方面的原因,也有江陵自身的原因。

从国际发展形势来看,特朗普的美国政府,强力推行“美国优先”战略,对众多国家或地区实施政治、军事和经济制裁和打压,尤其是对我国发动贸易战,使得全球经济发展的风险增大,导致投资者对未来发展的预期降低。

从国内发展要求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经济发展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从发展方式转变上,从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实现的粗放型高速增长,转变为主要依靠技术进步、改善管理和提高劳动者素质实现的集约型增长;从增长动力转换上,由投资+出口,转换为消费+创新;从经济结构优化上,要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这个转换过程是艰辛的、漫长的,既充满着发展机遇,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从江陵的发展现实来看,经济总量总量偏小、产业结构不优、自身发展能力不强、创新发展能力不足、人才资源缺乏等现实情况,仍然是制约江陵经济发展的主要原因。虽然这几年,江陵的基础设施,尤其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较为顺利,但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的优势还未显现。另外,江陵紧邻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实施绿色发展,也是江陵经济发展所需面临的重大课题。

四、“十三五”后期工作举措

“十三五”已过去了前半期,现已进入决胜阶段的后半期,全县上下必须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创新工作措施,精准施策发力,全力冲刺攻坚,确保“十三五”规划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一)进一步推进“两区一中心”建设

加快融入荆州“一区多园”发展格局,共享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的品牌和政策优势,高起点、高标准、系统化谋划“两区一中心”建设,实现与荆州主城区同步规划、同构产业、同建交通、同享资源、同治环境。加快推进园区的扩区调区工作及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确保土地供应、配套服务等方面顺利进行。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积极争取江陵电厂二期、40亿方煤制气、香港建滔等重大项目落地,着力打造千亿元新型煤电煤化产业集群化发展示范区;加快农旅一体化发展步伐,深度挖掘红色历史和绿色田园等旅游资源,构建“一心、两带、多点”的空间格局,着力建设成两湖平原农旅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加快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积极推进疏港一级公路、沿江一级公路、港口码头、铁路专用线等一批重点项目规划期内竣工,建成长江中游综合交通枢纽;加快物流园区建设,积极引进一批大型现代物流企业在江陵物流园区落户,大力发展商贸物流、加工物流,同时配套建设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结算中心、期货交割中心。

(二)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培育新动能,强化科技创新,提升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加大政策引导扶持力度,制定合理的技改升级补贴标准,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做大做强资源循环利用、轻工机电、精细化工、纺织服装等传统主导产业,推进传统产业提档升级。加强对新投产工业企业的扶持力度,达标企业及时进规入库,为经济提供新的增长点。大力培育成长型、创新型企业,积极推动小企业上规模上水平,提高规模工业发展质量。加大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强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积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吸引各类优秀人才到江陵创业、就业落户。加快完善产业孵化园、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检验检测中心为一体的创新体系,打造一批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平台,培育一批创新创业人才,扶持一批成长性科技型企业。

(三)进一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科学规划有序推进乡村振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把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长江大保护结合起来,高标准编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广“双水双绿”种养体系;围绕富硒稻、“双低”油菜、龙虾、菜苔、黄桃等农产品,做大做强特色粮油、水产品加工、优质蔬菜、经济林果等优势产业,打造一批农业知名品牌。大力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规模农业,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民技能培训,提升农民就业技能。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大力实施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三乡”工程,吸引更多生产要素进入农村,推动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政策,推进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打通水、电、路、气、网“最后一公里”,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提升农民生活品味。加强农村生态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公共服务向农业、农村、农民延伸,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四)进一步强化生态文明建设

坚决担当长江大保护使命。全面开展“1234”行动,保护长江生态,守住一江清水。打造一条66公里沿江沿堤绿色走廊,抓好严禁长江内外堤放牧、严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游泳“两禁”工作,实施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工作,持续开展非法采砂、非法排污、非法捕捞、非法倾倒垃圾“四非”整治活动。强化长江生态环保规划约束。强化生态环境硬约束,不断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优化国土生态空间布局,严守资源利用上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优化调整沿江产业布局,2020年完成城东工业园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园区所有企业环保设施基本完善、污染达标排放,长江岸线1公里内规划的化工企业全部退出规范;合理利用长江岸线资源,优化沿江港口布局,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深入推进节能降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大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推进国土绿化,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大力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优先保护耕地土壤环境,积极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实施生态系统修复与保护工程,进一步深化河流水系的沟通和水域保护工作,不断加强和完善河沟池塘的整治和疏浚。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严格环境安全风险管控。巩固“四个三”生态工程成果,继续加强城乡“多位一体”管护模式推广。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和环保队伍建设,强化环境监管和社会监督,有效解决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改善民生福祉。

(五)进一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力推进精准扶贫,全面落实精准扶贫各项优惠政策,加大产业扶贫、金融扶贫、医疗扶贫等工作力度,确保到2020年底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拓宽增收渠道,提高城乡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进一步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稳步推进新高考改革,完成江陵一中整体迁建,全面推进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快远程医疗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县人民医院内科楼项目、县妇幼保健中心综合大楼项目和乡镇卫生院项目建设;加大血防综合治理力度,巩固防治达标成果;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持续推进全面两孩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深入开展创卫工作,确保获得省级卫生县城命名。突出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加快文化、体育、卫生健康、广播电视、民政、旅游、残疾人服务等社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住房、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完成引饮长江水一体化工程,彻底解决全县人民饮水安全问题。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危化品安全管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推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测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强化突发事件应急措施,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六)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全面深化“营改增”,规范降低涉企保证金和社保费率,加大企业减负力度。创新完善中小企业投融资机制,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支持企业上市和在全国股转系统以及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加大产权保护力度,为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环境。持续提升审批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认真落实“项目秘书”、“企业秘书”服务机制, 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不断优化发展环境,为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提供宽松优惠的政策环境、便捷高效的社会服务环境,营造爱商亲商的浓厚氛围。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建立完善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执行及其监督、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令行禁止。建立完善干部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树立正确政绩观,为干部大胆创新探索撑腰鼓劲。

五、关于调整部分规划的建议

(一)关于调整部分规划目标的建议

根据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变化及江陵县的实际情况,建议对“十三五”规划确定的部分预期目标进行调整,主要包括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增长率、固定资产投资及其增长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其增长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其增长率等指标进行微调、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建议调整为: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由原11%调减为10%,2020年的目标值由原121亿元调减为11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年增长率由原25%调减为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率由原11%调减为9.5%,2020年的目标值由原38200元调减为35660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率由原12%调减为10%,2020年的目标值由原21650元调减为19719元;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从0.8降低为0.5。

(二)关于调整部分规划产业内容的建议

1.建议将新型煤电煤化、将煤制气、煤化工和物流产业等作为省级战略和省级重点项目实施,其理由:一是随着江陵电厂的正式投产及公铁空水交通条件的改善,新型煤电煤化、现代物流产业已有了很好的发展基础和发展条件;二是江陵县已正式决定实施“两区一中心”发展战略,煤电港化、现代物流两大产业是“两区一中心”发展战略的主要内容。将煤电港化、现代物流二大产业确定为江陵县的支柱产业已有基础,也是今后一段时期要坚持发展的产业。

2.建议将“十三五”规划纲要中的第三章第三节的“改造提升传统支柱产业”修改为“改造提升传统主导产业”,并将纺织服装产业归入传统主导产业中,这样调整更符合江陵实际。

附件

拟调整部分指标明细表

   年 份

指标

2015年基数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上半年

2020年

目标值

拟调整值

调整理由

完成值

增长率%

完成值

增长率%

完成值

增长率%

目标值

年均P%

完成值

增长率%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68.32

74.71

9.4

82.01

7.8

40.53

9.9

121

11

110

10

根据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变化及江陵县的实际情况,响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对重要经济指标有所下调。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76

90.68

30.7

23.0

17.1

232

25

15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22652

24700

9.04

26780

8.42

13390

9.04

38200

11

35660

9.5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2244

13120

7.15

14240

8.54

6650

9.92

21650

12

19719

10

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0.3

0.36

20

0.42

16.66

0.42

0.8

21.7

0.5

10.8

因发明专利授权审核严格,时间跨度长,“十三五”后期难以实现大幅增长。

江陵县“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表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

属性

2015

基数

2016

2017

2018年上半年

2020

完成值

增长率%

完成值

增长率%

完成值

增长率%

目标值

年均P%

经济发展

1

地区生产总值(GDP)(亿元)

预期

68.32

74.71

9.4

82.01

7.8

40.53

9.9

121

11

2

三次产业产业结构比重

预期

31:34:35

29.6:34.5

:35.9

26.8:36.8

:36.4

19.6:35.4

:45.0

23:41

:36

3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预期

76

90.68

30.7

111.09

23.0

42.6

17.1

232

25

4

对外贸易总额(含服务贸易)(亿美元)

预期

0.1069

0.2155

22

5

财政总收入(亿元)

预期

4.26

5.45

27.8

6.17

13.2

3.96

10.6

10

20

6

全员劳动生产率(万元)

预期

4.5

7.3

10.2

7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预期

36

39.14

3.1

40.40

1.26

42.7

2.3

43.5

1.5

创新驱动

8

R&D经费投入强度(%)

预期

0.55

0.59

7.27

0.62

5.08

0.53

1.1

0.11

9

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

预期

0.3

0.36

20

0.42

16.66

0.42

0.8

21.7

10

互联网宽带普及率%

预期

50

58

16

67

15.5

72

100

10

11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预期

7.0

11.17

21.7

4.23

-62.2

4

11

0.8

人民生活

12

总人口数(万人)

户籍人口

常住人口

预期

39.44

33.16

39.54

0.2

39.48

-0.1

40.45

35

0.5

1

13

人均预期寿命(岁)

预期

76.5

73

-4.5

75

2.7

74

78

0.3

14

劳动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约束

9.98

10.10

1.2

10.4

1.9

10.6

11

1.9

15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城镇居民 ()

农村常住居民()

预期

22652

12244

24700

13120

9.04

7.15

26780

14240

8.42

8.54

13390

6650

9.04

9.92

38200

21650

11

12

16

城镇就业:

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登记失业率(%

预期

0.67

1.76

0.59

2.17

-11.9

23.2

0.54

2.7

-8.4

24.4

0.22

3.16

2.2

4.5以内

0.5

0.3

17

贫困人口减少(万人)

约束

18494

0

公共服务

18

文化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

预期

4.25

8.7

0.89

19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约束

3.5

20.65

490

21.2

2.6

20.66

22.2

44.7

20

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约束

37.3

33.7

-9.5

29.3

-13

29.3

31.03

-4

21

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万套)

约束

(0.021)

(0.187)

790

(0.286)

52.9

(0.404)

(0.5)

22

每千人职业医师数(人)

约束

1.18

1.19

0.8

1.85

55.5

1.86

1.71

1

23

每千名老年人口养老床位数(张)

约束

(13.38)

(20.88)

56

(21)

0.5

(23)

(35)

7

24

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居民人口比例(%)

预期

8

生态文明

25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万亩)

约束

0.45

0.34

-24.4

0.3

-11.7

0.24

0.3

-5.6

26

万元GDP用水量

(立方米)

约束

138

138

0

138

0

138

138

0

27

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

(%)

约束

4.8

3.75

-21.8

3.5

-6.6

3.89

(15.0)

-3

28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约束

4.1

4.1

0

4.1

0

4.4

(16.5)

-3.3

29

森林覆盖率(%)

约束

16.5

17.28

10.8

18.64

7.9

21.04

22.0

1.38

30

森林蓄积量

(万立方米)

约束

90.5

91.1

0.7

91.9

0.88

92.4

96

1.2

31

地表水质优良比例

(达到或优于Ⅲ类)(%)

约束

75

78.25

5

82.69

5

86.82

100

5

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

化学需氧量(%)

氨氮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约束

    (28.1)

(5.4)

(43.8)

(12.3)

      1.0

1.31

6.14

2.71

      6.43

3.85

10.9

3.45

      6.55

3.25

36.15

27.63

  (10.61)

(26.33)

(21.66)

(16.94)

    -2.12

-5.27

-4.33

-3.29

江陵县“十三五”规划纲要
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调查分析报告

为了解广大干部群众对江陵县“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的感受、愿望和期待,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意见和建议,江陵县发改局于2018年10月,以问卷调查的方式,开展江陵县“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专题调查。现对调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江陵县“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调查分析报告。在此,衷心感谢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本次问卷调查活动,对于所提出的意见建议,江陵县发改局将进一步研究,充分吸收采纳,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江陵县“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

一、调查基本情况

1.调查问卷的设计

为了做好本次调查,江陵县发改局设计了调查问卷,问题涉及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就业收入、住房保障、养老服务、文化体育、社会治理等公众普遍关注的各个民生领域,以及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与环境保护、乡村振兴与扶贫攻坚等事关全县发展的关键事项。调查问卷以封闭式问卷为主,有单选题和多选题,且设计了一道开放式问题供参与调查人员表达意见和建议。具体见附件:《江陵县“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调查问卷》。

2.参与调查的人员分布

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600份,共收回有效问卷563份。从职业分布上,参与调查的人员中,公务员228人、事业单位人员174人、企业职工71人,农民20人,城镇个体经营者15人,城镇务工人员11人,军人或退役军人3人,学生14人,离退休人员6人,其他人员21人;从身份分布上,人大代表52人、政协委员63人、其他448,分别占总参与调查人员的9.24%、11.2%、79.57%;从受教育程度上,专科以下17人、本科238人、硕士及以上26人,分别占总参与调查人员的38.32%、55.61%、6.07%。

总体上看,参与调查的人员分布较为均衡,来自不同的岗位,有着不同的视角,一定程度上能够体现广大民众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感受和意愿。

二、总体评价

1.“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总体评价

对江陵县“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总体评价,认为“非常满意”的有349人,占总参与调查人员的61.99%;认为“比较满意”的有187人,占总参与调查人员的33.21%;认为“一般”的有23人,占总参与调查人员的4.09%;认为“不太满意”和“非常不满意”分别为1人,另有2人未选。因此,参与调查人员对江陵县“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总体评价满意度为95.2%。

2.民生与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评价

对江陵县“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以来民生领域改善的总体评价,344人,占总参与调查人员的61.10%;认为“较好”的有188人,占总参与调查人员的33.39%;认为“一般”的有31人,占总参与调查人员的5.51%;没有人认为“较差”和“非常差”。因此,参与调查人员对江陵县“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以来民生领域改善的满意度为94.49%。

3. 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评价

对江陵县“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以来经济发展的总体评价,认为“很好”的有199人,占总参与调查人员的35.35%;认为“较好”的有278人,占总参与调查人员的49.38%;认为“一般”的有84人,占总参与调查人员的14.92%;认为“较差”和“非常差”分别为1人。因此,参与调查人员对江陵县“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以来经济发展的满意度为84.73%。

4. 生态与环境保护的总体评价

对江陵县“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以来生态与环境保护的总体评价,认为“非常满意”的有167人,占总参与调查人员的29.66%;认为“比较满意”的有284人,占总参与调查人员的50.44%;认为“一般”的有89人,占总参与调查人员的15.81%;认为“不太满意”的有17人,占总参与调查人员的3.02%;认为“非常不满意”的有4人,占总参与调查人员的0.71%;另有2人未选。因此,参与调查人员对江陵县“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以来生态与环境保护的总体评价满意度为80.1%。

5.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总体评价

对江陵县“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以来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总体评价,认为“非常满意”的有224人,占总参与调查人员的39.79%;认为“比较满意”的有268人,占总参与调查的47.60%;认为“一般”的有61人,占总参与调查人员的10.83%;认为“不太满意”的有9人,占总参与调查人员的1.60%;认为“非常不满意”的有1人。因此,参与调查人员对江陵县“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以来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满意度为87.39%。

三、民生与社会事业发展的评价

1.教育事业的评价

对江陵县教育质量的评价,认为“很高”的有195人,认为“较高”的有230人,认为“一般”的有132人,认为“较差”的有6人,没有人认为“非常差”。因此,有75.49%的参与调查人员认为江陵县的教育质量“很高”和“较高”。

与县“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前相比,认为江陵县教育质量“大幅提高”的有204人、“有所提高”的有322人、“没有变化”的有29人、“有所下降”的有4人,没有人选择“大幅下降”,另有4人未选。因此,有93.43%的参与调查人员认为江陵县教育质量相比“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前有提高。

对江陵县教育资源(包括硬件/师资等)分布的评价,认为“较为均衡”的有257人、“有所提高”的有275人、“没有变化”的有28人、“有所下降”的有3人,没有人选择“大幅下降”。因此,相比“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前,江陵县教育资源(包括硬件/师资等)分布情况的评价,有94.49%的参与调查人员认可。

从以上分析来看,可以说明江陵县的教育质量得到了大多参与调查人员的认可,且普遍认为,与 “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前相比,无论是教育质量还是教育的均衡性发展均有较大提高。

2.医疗卫生的评价

对江陵县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评价,认为“很好”的有166人、“较好”的有271人、“一般”的有121人,“较差”的有5人,没有人选择“非常差”。因此,有77.62%的参与调查人员认为江陵县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很好”和“较好”。

与县“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前相比,认为江陵县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大幅提高”的有212人、“有所提高”的有318人、“没有变化”的有29人,“有所下降”的有3人,“大幅下降”的有1人。因此,有94.14%的参与调查人员认为江陵县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相比“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前有提高。

对于看病难看病贵的评价,有188人选择“不难不贵” ,有253人选择“不难但贵”,有29人选择“不贵但难”,有99人选择“又贵又难”。因此,看病“不难”的比例为78.33%,看病“难”的比例为22.74%,看病“不贵”的比例为38.54%,看病“贵”的比例为62.52%。

从以上分析来看,对江陵县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及改善的评价较高,且看病难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但看病贵的问题仍需努力改进。

3.食品安全的评价

认为目前江陵县食品安全问题“非常严峻”的有37人、“较为严峻”的有127人、“一般”的有182人、“较为乐观”的有158人、“非常乐观”的有59人。因此,对于江陵县食品安全问题,认为“乐观”的占38.54%、“一般”的占32.33%、“严峻”的占29.13%。

 与“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前相比,认为江陵县食品安全状况改善“大幅提高”的有160人、“有所提高”的有334人、“没有变化”的有62人,“有所下降”的有5人,“大幅下降”的有2人。因此,有87.74%的人认为江陵县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改善。

从以上分析来看,虽然大多数人认为江陵县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改善,但对当前的食品安全问题仍不太乐观。

4.就业收入的评价

与“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前相比,认为江陵县的就业机会“增多”的有429人、“不变”的有59人、“减少”的有13人,“不清楚”的有68人。因此,认为江陵县就业机会“增多”的占76.20%,认为“不变”的占10.48%,仅有2.31%认为“减少”,另有12.08%的人选择“不清楚”。

与“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前相比,认为整体收入水平“大幅增加”的有99人、“有所增加”的有322人、“没有变化”的有125人、“有所减少”的有13人,选择“大幅减少”的有4人。因此,认为整体收入水平有增加的占比为74.78%,认为没有变化的占比为22.20%,而认为减少的占比为3.02%。

认为江陵县创业环境“很好”的有149人、“较好”的有232人、“一般”的有162人、“较差”的有9人,“不清楚”的有11人。因此,认为江陵县创业环境好的比例为67.67%,认为一般的比例为28.77%,1.60%的人认为江陵县的创业环境较差。

与县“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前相比,认为江陵县创业环境“大幅改善”的有166人、“有所改善”的有343人、“没有变化”的有50人,“有所恶化”的有2人,没有人选择“大幅恶化”。因此,对江陵县创业环境改善的满意度为90.41%。

综合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参与调查人员对江陵县的就业机会、创业环境和整体收入水平的评价不高,但对创业环境改善的评价满意。

5.住房保障的评价

对江陵县房价的评价认为“太高”的有78人、“偏高”的有317人、“适中”的有164人,4人选择“偏低”。因此,认为江陵县房价高的比例为70.86%,认为适中的比例为29.13%。

对目前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效果认为“很好”的有63人、“较好”的有178人、“一般”的有261人、“较差”的有51人、“非常差”的有10人。因此,认为目前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效果好的比例为42.81%,认为效果一般的比例为46.36%,认为效果不好的比例为10.83%。

从以上分析来看,大多数人认为江陵县房价偏高,且调控效果不是很理想。

6.养老服务的评价

认为江陵县养老机构床位“充足”的有96人、“一般”的有240人、“不足”的有89人、“不清楚”的有137人,1人未选,分别占比17.05%、42.63%、15.81%、24.33%。

与县“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前相比,认为江陵县养老设施和服务供给改善状况“大幅提高”的有116人、“有所提高”的有381人、“没有变化”的有59人,4人选择“有所下降”,3人选择“大幅下降”。因此,认为江陵县养老设施和服务供给状况有所的改善的比例为88.28%。

从以上分析来看,虽然大多数人对江陵县养老机构床位满足需要不是很乐观,但对江陵县养老设施和服务供给的改善普遍认可。

7.文化体育的评价

对江陵县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体育健身设施认为“充足” 的有164人、“一般”的有297人、“不足”的有103人,分别占参加调查人员总数的29.13%、52.75%、18.29%,这说明江陵县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体育健身设施一定程度上还不能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

与“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前相比,江陵县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设施的改善情况,认为“明显改善”的有186人、“有所改善”的有334人、“没有变化”的有42人,没有人选择“有所下降”,1人选择“大幅下降”,认为江陵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设施有改善的比例为92.36%,得到普遍认同。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参与调查人员普遍认同江陵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体育健身设施的改善,但对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设施的现状大部分感到不满意。

8.社会治理的评价

对江陵县社会文明的评价,认为“非常满意”的有228人、“比较满意”的有253人、“一般”的有76人,5人选择“不太满意”,1人选择“非常不满意”。因此,对江陵县社会文明的评价认为满意的比例为85.44%。

对江陵县社会治安状况的评价,认为“很好”的有318人、“较好”的有204人、“一般”的有38人,2人选择“较差”、1人选择“非常差”。因此,对江陵县社会治安状况的评价认为好的比例为97.39%。

与“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前相比,认为江陵县社会治安的改善“大幅提高”的有317人、“有所提高”的有232人,11人选择“没有变化”、2人选择“有所下降”,1人选择“大幅下降”。因此,认为江陵县社会治安得到改善的比例为97.51%。

对江陵县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办事效率等)的评价,认为“很好”的有193人、“较好”的有273人、“一般”的有85人,选择“较差”的12人,没有人选择“非常差”。因此,对江陵公共服务的评价认为好的比例为82.77%。

与“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前相比,认为江陵县公共服务的改善“大幅提高”的有235人、“有所提高”的有300人、“没有变化”的有27人,1人选择“有所下降”,没有人选择“大幅下降”,因此,认为江陵县公共服务得到改善的比例为95.03%。

对江陵县诚信环境的评价,认为“很好”的有158人、“较好”的有283人、“一般”的有112人、10人选择“较差”,没有人选择“非常差”。因此,对江陵诚信环境评价认为好的比例为78.33%。

与“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前相比,认为江陵县诚信环境的改善“大幅提高”的有189人、“有所提高”的有317人、“没有变化”的有55人、1人选择“有所下降”、1人选择“大幅下降”。因此,认为江陵县诚信环境得到改善的比例为89.88%。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参与调查人员对江陵县的社会文明、社会治安及改善、公共服务及改善、诚信环境及改善等社会治理方面的评价较高,具有较高的满意度。

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评价

对江陵县实体经济未来发展是否有信心的评价,认为“有信心”的有462人、“走一步看一步”的有91人,10人选择“没有信心”。因此,对江陵县实体经济未来发展有信人次占比82.06%。

对江陵县营商环境的评价,认为“很好”的有191人、“较好”的有251人、“一般”的有114人、“较差”的有7人,没有人选择“非常差”。因此,认为江陵县营商环境好的比例为78.51%。

与“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前相比,认为江陵县营商环境“大幅改善”的有215人、“有所改善”的有311人、“没有变化”的有34人,2人选择“有所恶化”,1人选择“大幅恶化”。认为江陵营商环境有改善的比例为93.43%。

对江陵县政府落实经济发展政策相关工作的评价,认为“相当满意”的有225人、“比较满意”的有286人、“一般”的有49人、3人选择“不满意”,没有人选择“非常不满意”。因此,对江陵县政府落实经济发展政策相关工作的满意度为95.33%。

从上述分析来看,参与调查人员虽然对江陵县的营商环境改善和县政府落实经济发展政策的相关工作评价蛮高,但对目前营商环境满意度不是很高,对实体经济发展的信心不是很足。

五、生态与环境保护的评价

与“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前相比,江陵县生态环境变化情况的评价,认为“极大改善”的有211人、“有所改善”的有298人、“变化不大”的有45人、8人选择“有所恶化”、1人选择“严重恶化”。因此,对江陵县生态环境改善的满意度为90.41%。参与调查人员对生态环境改善满意度较高。

六、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评价

认为江陵县脱贫攻坚的成效“很好”的有222人、“较好”的有265人、“一般”的有72人、选择“较差”的有4人,没有人选择“非常差”。因此,对江陵脱贫攻坚成效的满意度为86.50%。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对江陵县近年乡村发展变化的评价,认为“非常大”的有227人、“较大”的有297人、“较小”的有32人,7人选择“没有变化”。因此,江陵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所取得成效的满意度为93.07%。

对江陵县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现状的评价,认为“特别满意”的有148人、“较满意”的有324人、“一般的”有81人,9人选择“不满意”、1人选择“极不满意”。因此,对江陵县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现状的满意度为83.84%。

对江陵县政府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是否有信心的评价,认为“信心百倍”的有237人、“有信心”的有286人、“不确定”的有35人,4人选择“没信心”、1人选择“毫无信心”。因此,对江陵县政府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有信心的比例为92.90%。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参与调查人员对江陵县乡村振兴取得成效满意度较高,对县政府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信息很足;但对脱贫攻坚成效和乡村综合基础设施建设满意度不是很高。

七、期盼与建议

为了解广大群众对江陵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点和期盼,以促进“十三五”规划纲要的有效实施,本次调查问卷在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方面设计了多道多项选择题供选择。

在实现学有所教、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方面,认为需要改进的是,选择“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分布”390人次,选择“增强师资力量”422人次,选择“提升教学质量”390人次,选择“加强素质教育”371人次,选择“注重学前教育”204人次,选择“夯实中小学教育”240人次,选择“改革高等教育”112人次,选择“重视民办教育”113人次,选择“发展职业教育”135人次。从中可以看出,“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分布”、“增强师资力量”、“提升教学质量”、“加强素质教育”等是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

在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解决病有所医问题方面,认为需要改进的是,选择“增加医疗健康机构数量”的有292人次,选择“增加医护专业人员数量”的有336人次,选择“提高医师专业技术水平”的有461人次,选择“降低医药价格和医疗服务费用”的有409人次,选择“规范医疗卫生服务标准”的有280人次,选择“扩大医保范围及统筹层次” 的有266人次,选择“改革医保管理和支付方式的有160人次,”选择“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的有230人次。从中可以看出,“提高医师专业技术水平”、“降低医药价格和医疗服务费用”、“增加医护专业人员数量”等方面是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

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认为最重要的措施是,选择“严格监督检验”的有520人次,选择“加大处罚力度”的有459人次,选择“开展消费者教育”的有314人次,选择“倡导生产经营者诚信自律” 的有403人次。从中可以看出,严格监督检验”、“加大处罚力度”是关注度最高的。

认为解决住有所居问题迫切需要改进的是,选择“扩大商品房供给”的有219人次,选择“扩大保障房供给”的有376人次,选择“租售并举、租售同权”的有305人次,选择“征收房产税、合理调节持有环节”的有201人次,选择“公平分配保障性住房”的有245人次,选择“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和信息共享”的有165人次,选择“打击炒房行为、抑制房价上涨”的有313人次。从中可以看出,“扩大保障房供给”、“打击炒房行为、抑制房价上涨”、“租售并举、租售同权”是大家普遍关注的。

认为实现老有所养迫切需要改进的是,选择“增加养老机构数量”的有350人次,选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的有468人次,选择“提高基本养老金”的有338人次,选择“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的有373人次,选择“提高养老缴费比例”的有126人次,选择“强化养老保障政府兜底责任” 的有257人次,选择“促进养老产业发展” 的有195人次,选择“加强孝文化教育”的有198人次,选择“发展机构养老、社区养老、以房养老、医养结合等多种模式” 的有181人次。从中可以看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增加养老机构数量”等是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

认为还需要从哪些方面优化营商环境,选择“行政审批”的有356人次,选择“地方准入”266人次,选择“公平竞争”371人次,选择“政府服务”347人次,选择“信用环境”306人次,选择“产权保护”209人次,选择“生态环境”288人次。因此,从中可以看出,“提高公平竞争力度”、“改进政府服务水平”、“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等,是优化营商环境的主要方面。

认为目前扶贫工作中还存在哪些问题? 选择“扶贫资金投入不足”的有144人次,选择“群众参与度低”的有276人次,选择“产业项目增收效益不明显”的有263人次,选择“帮扶资金监管不够”的有128人次,选择“项目后期管理不到位”的有152人次,选择“重实物扶贫轻精神扶贫”的有202人次,选择“集体经济特色不足、带动性不强”的有272人次,选择“其他”的有55人次。从中可以看出,“集体经济特色不足、带动性不强”、“产业项目增收效益不明显”是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群众参与度低”还有待改善。

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最关注的是,选择“乡村经济发展”的有402人次,选择“乡风文明的提高”的有388人次,选择“乡村环境绿化”的有341人次,选择“农民收入增加”的有377人次,选择“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 的有332人次,选择“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有242人次,选择“医疗保险与社保”的有286人次,选择“户籍制度的改革”的有78人次,选择“其他”的有13人次。从中可以看出,“乡村经济发展”、”乡风文明的提高“、”农民收入增加“是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

在回答本次调查问卷开放式问题时,有部分参与调查人员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推动江陵县“十三五”规划纲要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具有参考价值。

在发展县域经济方面,认为应该着力于招商引资,引进大资本进驻我县推动经济发展。应突出地方特色,培育发展特色经济。

在县城建设方面,应全面推进县城重点项目建设,优化城市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品味;加强棚户区改造、内荆河治理;要严格规划管理,促进宜居、精品小县城的建成。

在食品安全方面,应加强街上小吃的监管力度,保障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饮食安全。

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应加强市民文明礼仪素质培养,大力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行人闯红灯,电动车、三轮不按交通指示灯通行。

在作风建设方面,机关干部应做到务实,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老百姓办实事,提高办事效率,带动当地经济发展,起到模范作用。

在规划编制方面,认为规划要有前瞻性、科学性、全局性、可行性。

八、结论

综合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参与调查人员对江陵县“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总体评价的满意度高,且在民生事业、经济发展、环境保护、乡村振兴与扶贫攻坚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都得到大家的认同。

但是,参与调查人员对江陵县“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后期工作的方向和着力点也表达了高度的关注及期盼,并且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应予以高度重视。

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
中期评估报告的调查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监督法和县人常委会2018年工作计划, 10月份县人大财经委对县人民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进行了前期调研和初审。11月29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薛文新带队,县人大财经委员会、相关工作委员会及部分人大代表开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专项调研活动,实地考察了工业、农业、教育、交通、城建、社保、社区等重点项目,听取了县发改、交通、教育、农业、人社等部门关于规划纲要实施和开展中期评估工作的情况汇报,客观分析“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以来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对个别滞后指标是否调整进行了充分讨论,现就《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的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

“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以来,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两区一中心”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践行发展新理念,攻坚克难、敢于担当、砥砺奋进,经济运行平稳向好,创新动力有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大幅提升,生态环境逐步改善,改革开放稳步推进,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加快建设 “两区一中心、全面建成幸福小康新江陵”打下了坚实基础。

“十三五”规划纲要分为经济发展、创新驱动、人民生活水平、公共服务水平、生态文明程度等五个部分,共32个指标。主要经济指标高于全国、全省、全市平均水平,但低于规划目标要求;人民生活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指标达到规划目标要求;创新驱动预期性指标和生态文明约束性指标未达到规划目标要求。主要经济指标未达序时规划目标的原因:一是制定“十三五”规划时宏观和微观经济处于高速增长阶段,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定位偏高,而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形势下行影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由高速转为中高速;二是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及中美贸易争端的影响,一些经济指标增速放缓。

二、存在问题

1.经济发展综合水平相对偏低。从经济发展主要指标来看,我县依然处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区域,部分指标总量在荆州市排名靠后,一产不强、二产不优、三产不足,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较为明显;实体经济增长后劲有待夯实,企业转型升级压力较大,存在融资难、用工难、成本上涨、企业效益和税收贡献下降等问题,化工企业关停并转任务压力大;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改善营商环境,提振实体经济发展信心等方面任重道远;服务业在GDP中占比仅36%,发展的层次和水平有待提升,传统服务业比重过大,功能集成型、服务综合型以及信息化、智能化等现代服务业发展不快,现有服务业的规模不大、实力不强、叫得响的品牌不多;研发经费投入少,高新技术企业少,创新驱动发展能力不强。

2.重大项目规模不大。尽管近年来我县项目的规模、质量和科技含量有所提高,但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工业投资的规模、速度、效益等方面依然问题突出,与周边县市区相比,优势不明显,固定资产投入在10亿元以上的项目屈指可数;部分项目受要素保障制约,进度不快,难达序时进度,华电江陵发电厂因投产时间较短经济效益尚未完全释放。

3.环境改善压力较大。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消费水平提高,生产、生活污染物排放不断增加,而乡镇污染处理设施正在建设中,城东工业园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正在推进,节能减排相关约束性指标实现进度滞后,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任务艰巨。         

4.民生福祉有待进一步增加。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低于预期,在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等民生领域存在供给不充分、质量不高等问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动力不足,产业发展不够,乡村环境治理欠帐较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还不能满足群众需求。

    三、意见建议

1.加大“十三五”规划纲要的执行力度。要以中期评估为契机,认真对照“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全面梳理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系统谋划当前和今后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和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聚精会神抓落实,一心一意谋发展,确保“十三五”规划顺利实现。要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纲要中的约束性指标,部分难以完成任务的预期性指标,要按程序提出修订建议。

2.推进高质量发展。坚持“两区一中心”的战略目标,加快融入荆州“一区多园”发展格局,将煤电煤化、现代物流上升为省级战略,抓好扩区调区工作,强化要素保障,加快建设园区基础设施;坚持招商引资不动摇,千方百计招大引强,加大重大项目谋划、储备、落地、投产、见效,加强投资和重大项目全程跟踪服务,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建设在拉动经济增长、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大产业结构调整,突出发展煤电煤化、现代物流等支柱产业,改造提升农产品加工、资源循环利用、轻工机电、精细化工、纺织服装等传统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建筑业和外贸经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大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强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落实创业创新鼓励政策。

3.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规划引领、创新实践、有序推进。在构建现代农业体系上下功夫,加快推进我县农业农村现代化,创新土地流转形式,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发挥农业经营主体作用,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多渠道、多途径增加农民收入。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建设乡镇污水厂及管网,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统筹城乡融合发展,推进“五城同创”,提升城镇综合实力和承载、服务能力。把生态文明与经济转型紧密结合起来,变生态优势为产业优势,以生态文明吸引人才、集聚产业、创新要素,实现经济与社会相协调,人与自然相和谐,跨越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相统一。

4.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推进精准扶贫,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加大金融扶贫力度,实施“志智双扶”,激发贫困户内生发展动力。要补齐民生短板,促进义务教育资源均衡化,提升高中教育质量,注重学前教育,发展职业教育,实施江陵一中整体搬迁,支持职业高中“两院同创”;提高医疗服务水平,降低医药价格和医疗服务费用,解决看病贵问题,着力在急难救助特别是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上求突破,筑牢困难群众基本民生保障底线;扩大商品房和保障房供给,抑制房价上涨;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增加养老机构和床位、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促进创业就业、增加群众收入;加大食品药品监管,确保舌尖上的安全;持续推进大气、水、土壤等重点领域污染治理,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大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5.积极破解体制机制障碍。推进重

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抓好已出台政策措施的落实;全面对接落实国家和省级层面重点改革措施,深入开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放管服改革、县级机构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力争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释放改革“红利”激发经济发展的潜能。担当长江大保护使命,全面开展“1234”行动;推进各项改革试点工作,完成厕所革命、殡葬改革、四好农村路等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积极探索改革新路径,充分释放改革新动能,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2月29日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徐方华同志为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决定任命

秦开凤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吴斌同志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周翔同志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关于补选唐炜等3名同志为

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江陵县出席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9名。目前辞去代表职务 被接受的2名(沙静、李风亮),因工作原因调离江陵的1名(桑茂方),实有36名,缺额3名。根据市委提名,按照《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办法》的规定,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拟补选唐炜、张强、张成翠等3名同志为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江陵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8年12月26日

关于徐方华同志职务任命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江组干〔2018〕24号文件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 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现 提请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徐方华同志为江陵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江陵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8年12月26日

关于接受邹成林、周天茂同志
辞职请求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和邹成林、周天茂同志的辞职请求,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拟接受邹成林、周天茂同志辞去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江陵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8年12月26日

     

县人大常委会

由于个人工作原因,现辞去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望批准。

申请人:邹成林

2018年12月18日

    

县人大常委会

由于个人原因,现申请辞去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妥否,望批准。

申请人:周天茂

2018年12月22日

关于秦开凤同志任职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江组干〔2018〕136号文件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现提请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任命秦开凤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请审议决定。

                                                                                                         县长  

                          2018年11月5日  

关于吴斌同志任职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江组干〔2018〕148号文件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现提请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任命吴斌同志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请审议决定。

                           县长   

2018年12月12日  

关于提请免除周翔职务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 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提请免除:周翔同志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请予审议。

                               检察长:刘金梅

                         2018年12月12日

    

秦开凤

(2018 年 12 月 29 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秦开凤,1978年出生,1995年参加工作,在秦市乡初级中学任教三年,1998年调秦市乡人民政府工作,2015年借调湖北省人民政府秘书四处挂职一年,2016年调县妇联任县妇联主席,2017年调县发改局工作。今天县政府提名我担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这是党和人民对我充分的信任和鼓励,更是沉甸甸的责任和重托,在此,由衷的感谢组织对我的培养,感谢县人大常委会给我提供这次机会。如果这次任职被通过,我一定将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期望化作工作的动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开拓创新、勤政为民、廉洁奉公,认真履职尽职,主动接受监督,努力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忘初心,坚定理想信念。不论何时何地,都坚定自己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摇摆、在大是大非面前不含糊,坚定不移地执行中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

二、锐意进取,强化责任担当。发改部门作为综合部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重要推动作用。作为发改负责人,更要主动担当、积极谋划,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纵深推进。一是深入学习政策,认真研读中、省、市最新政策,加强经济运行分析,研究提出符合江陵发展政策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当好参谋。二是强化项目谋划,把握中省政策投向,结合江陵实际,主攻重点领域,谋划重大项目,引进龙头企业,完善产业链,加快高质量发展,推进“两区一中心”建成;三是加强对上争取,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将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积极对接、及时汇报,超前掌握项目信息和动态,争取上级部门对江陵更多支持,推动省级战略实施;四是优化发展环境。积极推动“放管服”改革,提高审批效率,坚持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切实降低企业“时间成本”,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三、廉洁奉公,坚守心中底线。时刻牢记党员第一身份,始终将纪律挺在前面,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做到知纪明法,自觉置身于纪律规矩和法律法规的约束之中,坚守“底线”、不踩“红线”、不越“雷池”、不打“擦边球”。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不断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四、依法履职,自觉接受监督。坚持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诚心接受人大监督,虚心听取和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认真负责地向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衷心感谢大家对我的任职审议!如果我的任职被批准,我将切实履行以上承诺,恪尽职守,奋力拼搏,当好发改领头雁。如果不能通过,我将对照差距、查找不足,努力提升自己,一如既往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拟任职发言

吴 

(2018 年 12 月 29 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天,我怀着崇敬的心情,站在这庄严而神圣的会场,向县人大常委会作拟任职发言,深感任务艰巨、使命光荣。面对重担,我深知自己的能力还有差距,唯有以勤补拙、埋头苦干,才能无愧于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期望。踏进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门,就把自己当成退役军人的一份子,我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担重任,砥砺前行。

一是牢记忠诚之魂。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四个意识”,不忘初心、永葆本色,对党绝对忠诚,工作绝对服从,努力把退役军人事务局建成牢固树立和践行“四个意识”的政治机关、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行政机关、有力维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的服务管理机关。

二是立足提能之职。新机构承载着新使命,要想有新气象新作为,知识的补充和理论的充实显得尤为重要。我将主动向实践学习、向书本学习、向同志学习,坚持干中学、学中干,不断弥补自身能力上的短板,尽快进入工作角色,争做一名能干事、敢干事、善干事、干成事的“狮子型”干部,扎实履行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就业扶持、困难帮扶、优待抚恤、权益维护、褒扬纪念、拥军优属等职责,在做好退役军人事务方面体现江陵担当、展示江陵精神、做出江陵贡献,推进我县退役军人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三是担起自律之责。严格廉洁自律,主动接受监督,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属于党和人民,始终把职位当做干事创业的平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搞好班子团结,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追求道德的上线,不逾法律的底线,不跨纪律的红线,身体力行倡导清正廉洁之风。四是落实服务之本。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任重道远,有较强的政策性、法规性,有十分强烈的敏感性,我将紧紧围绕“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目标定位,坚持以退役军人为中心,当好感情联络员、思想辅导员、政策宣讲员,全心全意为退役军人服务,通过努力工作,赢民心、稳军心、促和谐。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无论我是否当选,我都将恪守自己的诺言,服从组织挑选和安排,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下,与时俱进,完善自我,迎难而上,决不辜负组织的培养,竭尽全力,为建设幸福小康新江陵贡献自己的力量。

江陵县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纪要

2019年1月25日,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朱瑞模同志主持,副主任王慧兰、张海云、薛文新、代长征、李静以及委员共27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韩旭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

朱瑞模    王慧兰    张海云    薛文新    代长征    李  静    万齐斌

万海青    王新才    付  涛    吕  东    李  霞    李卫军    李江平

何永明    张兴忠    张传宏    范方华    范绪富    侯小梅    贺大金

徐  峰    黄汉江    黄发标    梅  扬    鄢兵兵    潘友明

   请假:

  付国斌    朱少波    李登舟    陈林权    潘晓舟

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韩旭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9年1月25日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和韩旭同志的辞呈江陵县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韩旭同志辞去江陵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报县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接受韩旭同志辞去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辞   呈

县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调动,本人申请辞去江陵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韩 旭

2019年1月25日

江陵县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

2019年2月27日,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朱瑞模同志主持,副主任王慧兰、张海云、薛文新、代长征、李静以及委员共28人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草案),并表决通过了上述工作要点。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周凯同志,县人民法院院长卜开知同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金梅同志,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张荷同志,县政府办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江北监狱、三湖、六合垸管理区负责人大工作的同志。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

朱瑞模    王慧兰    张海云    薛文新    代长征    李  静    万齐斌

万海青    王新才    付国斌    吕  东    朱少波    李  霞    李卫军

李江平    李登舟    陈林权    范方华    范绪富    侯小梅    贺大金

徐  峰    黄汉江    黄发标    梅  扬    鄢兵兵    潘友明    潘晓舟

        请假:

 付    涛    何永明     张兴忠    张传宏

江陵县人大常委会2019工作要点

(2019年2月27日江陵县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是建功落实之年。县人大常委会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不断提升新时代人大工作水平,为加快推进江陵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1.更加坚定地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履职之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接受县委领导,坚持人大工作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主动服务县委中心工作,力争在“两区一中心”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力争在打好“三大攻坚战”、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上取得新成效。

2.依法决定重大事项。严格规范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决策机制和法定程序,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一府两院”重点工作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把县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推进县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3.加强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18年财政决算和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8年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2017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加强预算联网监督和绩效管理工作。

4.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四个校园”创建、政府机构改革、产业扶贫2018年度国有资产(国有企业及国有金融企业)管理、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省级战略推进实施、“1234”护江行动、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情况的,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法》实施情况、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处理办法,切实增强人大监督实效。

5.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文物保护法》《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荆州市文明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乡镇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进行检查。“七五”普法、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农村环境整治、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乡村振兴试点建设、农村饮水安全、棚户区改造土地收储管理、城区拆墙透绿、河湖长制情况进行视察

6.继续开展工作评议。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乡镇(监狱、管理区)人大,对县人民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的工作进行评议

7.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按程序对县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乡镇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进行备案审查,加大审查力度、提高审查质量

8.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把好拟任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关,通过法定程序实现县委人事安排意图。严格执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发言、审议表决、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制度,增强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人大意识和公仆意识。

9.努力提升人大履职水平。继续实施活动阵地建设“两年行动计划”,全面完成第二批人大代表之家和代表小组联络室创建任务。加强履职能力学习培训,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落实常委会会前专题知识讲座制度,加强宪法等法律知识和人大业务知识学习;分期分批选派常委会组成人员乡镇人大主席、优秀人大代表和预算审查监督咨询师外出培训,学习借鉴外地经验,提升履职实践本领。

10.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组织人大代表参加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活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拓宽代表参与常委会活动的渠道和空间,创新代表约见、询问、质询等方式方法。继续开展代表述职评议工作,增强代表履职意识。结合机构改革方案,及时调整代表监督小组,确保监督工作实效。深入开展人大代表聚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活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助推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

11.抓好建议办理工作。积极引导代表在大会期间和闭会后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做好代表议案和建议的交办、督办工作,重点建议由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领衔重点督办,一般建议分类督办、满意度不高的建议跟踪督办。开展代表建议满意度测评,对能办未办的答复型建议和不满意建议,实行“二次召回”。

12.指导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对乡镇人大贯彻落实《湖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抓好督办检查,指导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动乡镇人大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13.进一步抓好作风建设。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持续推进机关纪律建设,加强代表作风建设,切实维护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

14.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依法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好信访件的转办、交办、督办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继续开展人大代表信访日活动,为代表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信息和服务。

15.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和宣传思想工作,采取多形式、多途径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和人大代表先进事迹的宣传;办好常委会公报、《人大工作简报》、“江陵人大”门户网站,讲好人大故事,传递人大声音。继续加强理论研究,推动人大工作创新。

2019年度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建议议题安排

二月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四月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四个校园”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六月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机构改革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产业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八月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财政决算和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十月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国有企业及国有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报告

十二月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省级战略推进实施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1234”护江行动开展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开展工作评议

2019年度县人大常委会视察、检查安排

一月

视察全县“七五”普法工作情况

三月

检查《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实施情况

检查《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

视察全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情况

五月

    检查《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

视察全县农村环境整治情况

视察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七月

视察全县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

视察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情况

视察全县乡村振兴试点建设情况

    九月

视察全县农村饮水安全情况

检查乡镇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情况

视察全县棚户区改造土地收储管理情况

    十一月

视察城区拆墙透绿工作情况

视察全县河湖长制工作情况

江陵县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

   

2019年3月18日,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朱瑞模同志主持,副主任王慧兰、张海云、薛文新、代长征、李静、陈明宇以及委员共28人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资格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任命李静芹同志为江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的议案。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宋斌同志,县人民法院院长卜开知同志,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张荷同志,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士红同志,县政府办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江北监狱、三湖、六合垸管理区负责人大工作的同志。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

朱瑞模    王慧兰    张海云    薛文新    代长征    李  静    万齐斌

万海青    王新才    付  涛    朱少波    李卫军    李江平    李登舟

何永明    张兴忠    陈林权    范方华    范绪富    侯小梅    贺大金

徐  峰    黄汉江    黄发标    梅  扬    鄢兵兵    潘友明    潘晓舟

  请假:

     付国斌 吕 东 李  霞 张传宏  

江陵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关于补选江陵县第六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

      

——2019年3月18日在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主任   黄发标

2月28日,江陵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召开会议,对补选的1名县六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进行了严格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召开以来,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先后韩旭、邹成林、周天茂等3名县人大代表辞去代表职务。根据《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办法》的规定,县人大常委会对代表补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普济镇第选区依法补选王华同志为县六届人大代表。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认为,江陵县第六届人大代表的补选程序和选举结果符合法律规定,王华同志的代表资格有效,建议县人大常委会确认并予以公告。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

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李静芹同志为江陵县人民政府

副县长、代理县长的决定

(2019年3月18日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决定:任命李静芹同志为江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关于提请任命李静芹同志为

江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荆州市委(荆组干〔2019〕121号)文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提请任命李静芹同志为江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待副县长任命通过后,再决定任命其为江陵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江陵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9318

        

李静芹

(2019年3月1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组织安排,我被提名为江陵县 副县长、代县长候选人,这不仅是组织对 我的信任,更是40万江陵人民对我的厚 重期盼,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现 在,我将自己的一些基本情况和今后的 工作想法进行汇报,诚恳地接受县人大 常委会的监督,真诚地接受人民的检验。

我叫李静芹,湖北天门人,1980年7 月出生,大学学历,2002年7月参加工 作,200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 荆州市妇联党组成员、副县级纪检员,松 滋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统战部长,松滋 市老城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荆州市妇 联党组书记、主席,松滋市委副书记(正县级)。

一路走来,我的每一步都离不开组 织对我的关怀、离不开人民对我的厚爱。 如果县人大常委会能通过对我的任命, 我将倍加珍惜机会,强力尽责担当,以实 际行动回报组织信任,服务江陵人民。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强政治,提素养。一是对党绝对 忠诚。我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 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 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旗帜 鲜明讲政治。二是加强理论学习。坚持 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武装头脑,不断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 里走,在常学常新中加强理论修养,在真 学真信中坚持理想信念,在学思践悟中 牢记初心使命。三是维护党的权威。坚 定不移地站在党的立场说话办事,坚持 党对政府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保证政令畅通,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 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强执行,严落实。执行力是政府 工作的基本能力,抓落实是政府工作的 第一责任。我将和同志们一道,围绕长 江大保护、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招商 引资、项目建设以及县委县政府近年来 谋划的民生工程,一项一项研究透,一件 一件解决好,让经济发展有速度,民生改 善有温度。我将继续发扬实干精神,接 好跨越赶超的“接力棒”,抢抓省级战略 实施机遇,围绕煤制气、煤化工和物流产 业,进一步争取上级更多的政策、资金支 持,进一步把现有的项目做大做强,进一 步争取签约项目尽快落地,进一步努力 使在谈项目尽快签约,解决好事关江陵 长远发展的问题,推动县委“两区一中 心”战略从蓝图变为现实。

三、 强作为,勇担当。一方面敢于解 难题。蓄势待发的江陵,改革发展中,还 会有很多“拦路虎”。但是,只要是有利 于江陵长远发展的事情,只要是真正关 切老百姓利益的事情,我都将和政府一 班人,坚决担责担难,发扬“困难面前有 我们,我们面前没困难”的精神和作风, 想方设法破坚冰,主动挑重担,当好主攻 手。另一方面积极提效能。坚持问题导 向,目标导向,始终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 状态和务实重行工作作风,真抓实干,埋 头苦干,少说多干,重实干,求实效,强力 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见效。

四、 强自律,明责任。一是坚持依法 行政。我将自觉增强法治观念,带头尊 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依法行政、依 法办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 问题、化解矛盾、推动工作。自觉接受县 人大的法律监督,对涉及全局性、重大性 工作,都主动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接受审议。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和代表建 议,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落实。自觉 接受社会各界、新闻媒体等对政府工作 的监督,切实抓好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 光下运行。二是坚持团结共事。我将坚 决维护县委权威,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不 搞阳奉阴违,不搞小圈子。坚持民主集 中制原则,重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三 是坚持廉洁做事。我将时刻保持自律自 警,守纪律、讲规矩,自觉遵守党员干部 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管好自己,管好家 人,管好一起工作的同志。同时,认真履 行“一岗双责”,压实政府系统全面从严 治党主体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维 护好江陵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 由衷地感谢县人大主任会议提名我为江 陵县副县长、代县长人选。无论我是否 通过任命,我都会以平常心正确对待,愉 快地服从组织的安排,在任何一个岗位 上都尽职尽责做好工作。

谢谢大家。

江陵县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

会 议 纪 要

2019年3月19日,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朱瑞模同志主持,副主任王慧兰、张海云、薛文新、李静以及委员共27人参加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余小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宋斌同志,县人民法院院长卜开知同志,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张荷同志,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士红同志,县政府办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江北监狱、三湖、六合垸管理区负责人大工作的同志。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

朱瑞模    王慧兰    张海云    薛文新    李  静    万齐斌    万海青

王新才    付  涛    吕  东    朱少波    李卫军    李江平    李登舟

何永明    陈林权    范方华    范绪富    侯小梅    贺大金    徐  峰

黄汉江    黄发标    梅  扬    鄢兵兵    潘友明    潘晓舟

请假:

代长征   付国斌     李    霞    张兴忠    张传宏

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3月19日江陵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余小鹏同志为江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命:

李 攀同志为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决定任命:

赵 峰同志为江陵县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

张志鹏同志为江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蔡小红同志为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吴成友同志为江陵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雷卫忠同志为江陵县水利和湖泊局局长;

侯亭亭同志为江陵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桂敬义同志为江陵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张纯彬同志为江陵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代居士同志为江陵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卫国同志为江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 琳同志为江陵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姚 巍同志为江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李万洲同志为江陵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乐 梅同志江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侯亭亭同志江陵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关于提请任命李攀同志为县六届

人大法制委委员职务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江组干〔2018〕155号文件精神,依照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五条规定,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现提请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