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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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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江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来源:江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被阅读1870次, 日期 2021-01-08【打印】 【关闭窗口

2021年1月8日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通过)

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江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会议同意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十四五”规划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精神,提出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积极可行的,符合我发展的客观要求,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认真实施“十四五”规划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积极推进“发展大产业、融入主城区、奋力绘就‘千里江陵’新画卷”着力打造精致开放滨江新城,加快建设全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示范区、江汉平原乡村振兴示范区、国家级多式联运示范区,为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全省争先进位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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