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8日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江陵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江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会议同意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精神,提出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积极可行的,符合我县发展的客观要求,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认真实施“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积极推进“发展大产业、融入主城区、奋力绘就‘千里江陵’新画卷”,着力打造精致开放滨江新城,加快建设全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示范区、江汉平原乡村振兴示范区、国家级多式联运示范区,为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在全省争先进位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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